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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坚持系统观念 持续提升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质效
坚持系统观念 持续提升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质效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动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要求,是各级财政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坚持“高站位”,注重“建机制”,聚焦“防风险”,开拓“新方式”,多点发力扎实有效开展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积极发挥“哨兵”“探头”“参谋”作用,有力推动地方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是准确认识监管局做好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的重要意义。内蒙古监管局充分认识加强属地经济发展形势特别是财政运行状况研究的重要意义,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部党组的工作要求,努力在财政经济运行监管中把准方向,推动职能转型落地见效。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是检验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基层财政面临较大收支压力和预算平衡困难,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更显紧迫、任务更加艰巨,这就更加要求我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及风险隐患,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破题意识、求解思维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等问题持续关注,树立“财政工作问题在哪里,监管工作重心就在哪里”的理念,将财政经济运行监管和财会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是以系统观念推进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工作。将系统观念贯穿财政经济运行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好闭环管理,强监测、重跟进、促整改、找对策、提建议。与此同时,由点及面,由特殊到一般,透过表象,抓住实质,分析归纳财政经济运行规律,发现和揭示倾向性、前瞻性问题,为促进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领导小组,推进协调重要事项,明确重大问题定性和处理原则,统筹全局力量落实。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专班,通过专班引领、跨处室融合,推动分析工作和监管工作相互促进。建立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四部门会商协调机制,与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税务局分别单独建立协同共建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实现信息互动与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等要求,制定印发《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确定2022年财政运行重点监测旗县联系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管方式方法和程序,细化监管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聚焦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持续跟踪和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调研企业30余家,了解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认真梳理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对基层“三保”和财政运行的影响,发现15个问题,提出16条意见建议。
二是聚焦重点地区财政运行情况。将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地区确定为财政运行重点监测旗县联系点,定期分析研判联系点财政运行情况。监管中发现部分地区旗县财力薄弱、新增暂付款规模大、编外人员工资负担较重等问题和风险,及时向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14条。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分档分级比例,减轻盟市旗县财政负担。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采取定期通报、建立奖惩机制、召开约谈会等方式控制新增暂付款。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经费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聚焦重点事项,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县级“三保”执行、库款保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影响地方财政运行的重要事项以及存在的风险和舆情。收集旗县的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梳理形成分析评估工作台账,对旗县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立体画像”,对风险做到心中有数。突出县级“三保”运行监管,督促地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突出旗县库款保障能力和暂付款监管,督促地方防范支付风险。突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督促地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中将财政经济运行日常监管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复查等专项工作结合,坚持复查和督促整改并重。向自治区政府专题汇报复查情况及建议,向财政部门发送整改建议函,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抓紧落实。
一是探索“新方式”,建立评价体系。监管工作中探索建立动态排序和风险分类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县级“三保”负担、财政困难程度、债务风险水平、暂付款规模、库款保障水平等因素,选定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指标进行测算,对全区每个旗县财政运行情况和风险有量化直观的判断。
二是抓牢“点线面”,全面评估立体监测。总体抓面,按季度、半年、年度等时间节点,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财税体制、财政收支、债务管理等内容,实施全面总体分析评估;专项抓线,重点开展“三保”、债务、财政暂付款等“条线”监管调研,深挖重点事项,对发现的异常数据和线索,对比分析,多方验证,提升监管穿透力;县级抓点,分析重点监测旗县联系点收入质量、债务水平、库款保障等情况。通过多层次全面立体的监管,提高监管分析的深度和准度,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
三是练好调研“基本功”,提升履职质效。将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工作、提出对策的“关键一招”。围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主动延伸工作链条,紧盯热点、难点、重点开展专题调研。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小银行金融风险、能源经济结构转型等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连续深入开展调研,深挖细究,提出更加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深入盟市旗县开展财政运行情况重点调研,分析财政收支、“三保”、债务、财政管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组织青年干部深入阿巴嘎等牧业旗县进行蹲点调研,从产业发展、资源禀赋、财政运行、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对旗县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解剖麻雀”式研究分析。
四是打出“组合拳”,做好监管“后半篇文章”。推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直达资金监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工作相互融合,互补性提供监管线索,协同做好财政监管“后半篇文章”,督导有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整改建议函、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时发现直达资金分配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对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慢的盟市进行集中约谈,面对面通报突出问题,点对点提出整改要求。在日常债务监管中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债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等建议,得到采纳。
责任编辑: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