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辽宁监管局: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核心要义 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作者: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10期 2023/07/04

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核心要义  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按照财政部党组统一部署,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实际,将《意见》有关精神和部党组的指示要求,与正在推进的部门预算监管创新举措深度融合,一体推进财会监督任务与实践,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理解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要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深刻认识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意见》将财会监督提升到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站在党和国家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发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意见》对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对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胸怀“国之大者”,提升治理效能,准确把握财会监督的时代内涵。新时代财会监督不是简单地把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三种监督形式进行汇总使用,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对全部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能够实现经济行为监督的全覆盖。新时代财会监督将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能够促进财经纪律更加健全,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执行预算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三)强化使命意识,履行监管责任,明确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财政部门是财会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驻机构,将担负起在属地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的重任。学习贯彻《意见》有关精神,重点在于积极主动推动财会监督与主责主业有机结合,抓好各项要求的落实。《意见》指出,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上述重点监督领域,具体监督业务将指向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支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会计信息质量等领域。


强化闭环监管,扎实提高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成效


(一)夯实日常监管工作基础,抓牢闭环监管关键环节。全面落实预算监管闭环管理要求,强化预算监管主责主业,将财会监督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监管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依托管理系统开展日常账户审批和备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做好预算监管的基础工作;严格、细致开展账户年检,提高银行账户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监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继续做好国库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按照工作分工,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力度,按月开展动态监控,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督促预算单位整改发现的问题,提高预算执行监控工作质效。三是严格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审核。继续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资产处置申请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从严把关审批,出具审核意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紧盯重点监管工作任务,发挥预算监管核心作用。一是扎实开展预算执行重点项目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针对重点项目要求相关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汇报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分析;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违规支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问责。二是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审核,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人员基础信息、新增资产、医疗和养老缴费需求、重点项目等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性,提高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核,重点审核决算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及审计关注的重点情况和问题,并针对相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完善相关政策及预算编制与决算审核挂钩机制,提高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创新监管方式,拓宽部门预算监管的监督领域。一是全面铺开预算执行监控分析工作。在已经形成的较为成熟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把事业单位纳入监控范围,全面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通过分析,查找预算单位执行进度缓慢的原因,指出预算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形成标准化的数据产出,按季度编报预算执行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对外发布。二是完善基本账户监控工作。以全口径预算监管为目标,完善对属地中央二、三级行政和参公单位基本账户资金收支的监控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扩大监控范围,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三是建立完善预算执行监管协作机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制定《预算执行监管协作工作指导框架》,与11户二级预算单位签订协议,形成工作机制,按季度对监控系统中的授权支付数据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二级单位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全系统预算管理工作水平。


服务保障履职,推动预算单位提升整体支出绩效


(一)发挥部门优势,推动党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深化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理解,进一步拓宽监管视野,借助中央预算单位在重点领域的职责作用,持续关注党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属地落实情况,深入了解中央预算单位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中发挥的作用,调研重大科研政策落实、高质量就业、进出口贸易推动区域经济复苏、中央预算单位经费保障等方面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反映一线实际,提出政策建议。


(二)主动靠前服务,保障中央预算单位履职。按照局党组“两个对接”的工作要求,深层次发挥“监管+服务”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各部门履职。创新发布监管工作简报,将财政部重要工作部署、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转型的新变化新要求以及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不定期发布“预算监管工作提示”,高效便利提醒各单位完成近期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向服务市场主体、防范重大风险、保障安全生产、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源环保督察等领域中央单位下发工作函,深入了解重点领域中央预算单位履职成效;持续关注预算单位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在促进央地政策衔接、推动预算单位有效履职、保障干部职工利益等方面为预算单位排忧解难,为预算单位在属地有效履职发挥积极作用。


(三)汇聚央地合力,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单位是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将中央预算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作为整体支出绩效的重要考量,联合驻辽中央预算单位为辽宁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将财会监督与驻辽中央预算单位履职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有机融合,推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走深、走实。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部门履职成效与地方经济发展、行业发展战略与区域振兴等方面了解掌握各预算单位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以实际行动融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烝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