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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全力服务青海生态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青海生态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青海监管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青海作为青藏高原的重要核心区域,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态责任重大而艰巨。中央财政历来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青海的生态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拨付青海生态环保类资金646亿元。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资环司的精心指导下,青海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以生态保护资金监管为抓手,以生态领域调查研究为支撑,坚持高站位、系统性谋划,加强与青海省财政厅、林草局等地方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助力青海生态高质量发展。
三江源国家公园是全国首批、面积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公园。建设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对于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我国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三江源国家公园先行先试,为国家公园建设积累经验,对推动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青海监管局把三江源国家公园财政支出需求审核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党建带动业务,通过部机关司局与监管局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与资环司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共同探索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财政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工作协同。提前介入资金申报工作,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做实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与省财政厅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明确项目责任主体、申报主体和审核流程,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集中会审,在报送资料前,完成了国家公园176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为高效完成支出需求审核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厘清关键问题。认真领会《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精神,针对制度建设、机构运转、生态管护岗位、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和实施、园区内乡镇社会管理等关键环节,梳理区分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事项,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保障范围。三是及时沟通协调。针对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焦点问题,如项目审批权限、园区内乡镇社会管理、临聘人员费用、合理安排资金渠道等,青海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队到资环司汇报工作,同时注意与四川监管局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口径统一,为构建投入保障到位、资金统筹到位、引导带动到位、绩效管理到位的国家公园财政保障制度积累了经验。
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生态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加强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合规有效使用。一是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对监控系统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分配下达、支出使用等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预警的项目管理、资金支出等疑点问题,及时通过电话核实、部门协查、实地核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推动问题整改。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印发财政监管关注函,敦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传导监管压力,推动相关部门加强预算项目执行管理,合理有序加快支出。
高标准组织绩效评价工作,跟踪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推动生态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开展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深入全省6个市州,抽查项目200多个,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四个方面,对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在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以及满意度等方面取得的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打分,对发现的预算执行慢、项目完工率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反馈相关部门并督促逐一整改,对广泛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进行规范,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二是做实绩效自评复核工作。2020年以来,共选取与污染防治相关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对照相关部门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表,逐一核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政策效果评价工作。对青海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效果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关注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公园、木里矿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的矿业权退出工作进展。评价结果显示,通过矿业权退出及生态修复工作,自然保护地的草原、水资源等经济产品生态供给服务持续加强,固碳释氧、水土保持、净化空气、水源涵养功能等生态调节服务显著提升,但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工作推进仍面临着资金压力大、法律和政策风险大、与企业商谈难度大等多重困难,青海监管局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相关材料被财政部要情信息采用。
围绕青海生态领域重点事项,青海监管局找准工作切入点,认真谋划选题,大兴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针对重大项目开展跟踪式调研。自2015年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始,青海监管局一直把国家公园的建设作为重点调研项目,多次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持续跟踪总结国家公园试点及建设取得的成效,及时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形成《三江源国家公园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多篇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为完善国家公园建设支持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联合开展督导式调研。联合省财政厅对全省生态管护工作开展调研,针对管理体系交叉重叠、管护能力建设粗放、管护标准流程不一等问题,经商资环司,形成专题材料《青海生态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方面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上报财政部和青海省委省政府,有力推动问题解决。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对策性调研。对黄河上游灾害防御情况开展调研,积极反映灾害防御工程体系建设短板突出、相关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形成专题材料《黄河上游生态持续改善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三方面问题仍需重点关注》上报财政部,为从源头治理黄河主动发声、建言献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国家公园建设走在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成为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的重要窗口。青海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生态领域资金监管,紧盯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湿地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等生态领域重点事项,积极发挥“探头”“参谋”作用,及时反映地方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推动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全力推进青海生态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