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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两会来了 | 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体系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作者: 蒋颖
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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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颖,德勤中国主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2月6日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调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在推进和引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进程中,完善和先进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体系有助于发挥标准化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通过调研和观察发现,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部分国家通过设定低碳产品标准、低碳产品认证等体系和制度建设,在促进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型、引导公众绿色低碳消费、助力推动低碳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抓手作用。比较而言,我国在低碳产品标准标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挑战:
一是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标准和排放因子数据库缺失。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是基础类标准,而当前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以国际机构制定的核算标准为主。在核算过程中,相关排放因子引用不同机构,如地方政府、行业联盟、高校等发布的数据,以及海外国家的碳排放因子,缺乏权威性、一致性、准确性,导致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受到质疑。
二是重点行业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有待完善。2013年,我国建立了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截至目前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等7种产品被纳入目录,但产品认证范围仅聚焦生产环节的碳排放,并未包括原材料获取和加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末期回收处置全生命周期的产品碳排放,不能反应产品碳足迹的全貌。
三是应对国际新型绿色低碳贸易壁垒准备不足。越来越多的国家针对部分产品设置了产品碳排放强度、产品碳足迹相关的贸易壁垒,如欧盟推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及法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对光伏组件的碳足迹核算和认证要求等。我国相关行业企业应对上述贸易壁垒的准备不足,缺乏有效的应对举措。
四是缺乏政策激励和引领机制,企业和消费者外生动力不足。我国现阶段的低碳产品评价及认证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低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初期依赖于政策推动,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和引领机制,将导致企业生产和消费者和购买低碳产品的外生动力不足。
完善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体系一方面有助于相关行业加快全产业链的节能减排,为有效推进和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提供指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早打造我国标准化的低碳产品核算和认证体系,为有效应对国际新型贸易壁垒做好准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权威数据库。建议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的适用范围、核算边界和核算方法,并逐步完善细分行业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立和发布统一的产品碳足迹因子库,可优先考虑建立钢铁、电解铝、塑料和水泥等高能耗产品,以及电池、光伏组件等面临出口碳壁垒的产品数据库。
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低碳产品标准标识体系。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重点行业低碳发展的需求,制定反映产品全生命周期阶段的低碳产品技术规范、认证及评价标准。基于行业低碳管理和低碳技术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降碳要求,分阶段设置低碳产品基准值,有序推进针对重点产品的低碳认证和评价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应对新型绿色低碳贸易壁垒的研究和准备工作。主动对接国际绿色低碳贸易新规则,与欧盟、美国等开展积极沟通,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议及解决方案,同时在上述标准标识体系基础上开展高耗能及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试点研究,有效掌握我国相关产品的碳足迹及减碳潜力,为有效应对新型绿色低碳贸易壁垒做好充足准备。
四是尽快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辅助激励政策研究。构建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使其能够获得更好的电价、水价等税收优惠,从而提升企业生产低碳产品的积极性;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公共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低碳产品;给予购买低碳产品的消费者适当的补贴,减轻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溢价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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