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贵州: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财政运行预警监测体系

作者: 贵州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24期 2023/01/17

贵州: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财政运行预警监测体系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作为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省份,提高认识、建立机制、创新方式,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2021年7月实现系统全省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风险防范、强化服务,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集中全省数据的优势,积极构建财政运行预警监测体系,对工资发放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图片

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范辉政主持召开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工作会




建立机制,联合监管凝聚合力




针对财政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贵州省以问题为导向,着手建立基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工资发放预警监测系统”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预警监测系统”,推动国库、预算管理和监督部门业务融合,加强内部处室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充分发挥联合监管作用。依托预警系统建立日常监测机制,预警监测系统发现市县资金风险问题并初步确认后,由国库部门向预算支出部门提交问题线索,预算支出部门核查后移交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再次核实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同时全面强化责任追究,对经查实违规挪用基层“三保”资金和专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创新方式,完善系统提升效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线上反馈与现场调研有机结合,持续推进预警监测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聚焦硬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执行刚性。遵循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同增同减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面强化收入预算对支出预算的控制,实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支出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事项;对于其他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事项,先进行预算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财力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支出顺序,在优先保障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的前提下,加强国库库款管理,确保专款按项目实施进度正常执行。


二是及时预警纠偏。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通过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注重数据的挖掘、提炼,在重点监测违规挪用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资金等方面,构建16项预警监测指标体系,贯穿预算管理全生命周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为研判财政收支运行风险提供预警支撑,促进财政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三是灵活采用“互联网+监测”等方式开展重点监控。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监测系统发现的问题和需了解的情况通过系统下发,市县财政部门及时在系统中报送可疑数据的说明材料,实现远程有效监管,提升工作效率。




严防风险,分类监管精准施策



今年部分市县财政收入形势严峻,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凸显,财政运行预警监测体系及时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基层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一是督促市县切实履行国库库款管理的主体责任。收入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挖掘潜力,努力实现增收;支出方面强化预算指标对支出的控制,依据资金入库情况和实际用款需求,实时编报用款计划,在确保刚性支出优先顺序的同时,精准控制用款额度,保障当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足额清算。


二是加强全省工资发放情况监测。督促相关市县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统筹上级补助收入和自身财力,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在预算执行中确保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




强化分析,提高信息应用水平



高度重视监测成果的反馈和应用,多角度切入以全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做好问题反映和风险提示。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监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深入分析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完善政策和规范管理提供意见建议,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是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设置专人专岗,逐日对各市县国库库款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进一步提出管理要求。对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违规支付、出借、垫付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等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抄送所属市(州)人民政府,约谈财政部门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强化各级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吕怡慧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