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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浙江:多措并举 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浙江:多措并举 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作为财政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于2020年9月正式启动。目前,已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环节,融合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做到省市县乡“一体推进”,初步实现全省预算管理的“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系统平台化”三大目标。预算执行模块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联合总预算局、数字中心,积极协调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和各预算单位,细化清单、压实责任、专班推进,稳步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模块研发建设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专班,厅长亲自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具体负责。厅预算执行局成立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模块督导专班,真抓实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工作。专班不断充实力量,细化工作清单,定期召开例会,统筹方案计划,限时解决问题;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报告,通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确保全省上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压实责任,坚持“两个包干”。一是坚持专人对口各设区市。厅预算执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专人分片对口联络各设区市,点对点进行指导与服务,有效推动市县执行模块建设。二是专人对接各归口业务处室。预算执行局业务骨干分口对接厅内业务处室,确定联络员并明确工作机制,协调业务处室对归口单位开展执行模块督导工作;总会计核算与收入电月报全程协同,专人专岗对接。
强化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协同。全省各级财政“一盘棋”联动,群策群力、因地制宜开展执行模块建设工作,持续涌现系统建设“金点子”。预算执行局针对全省各地提交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解决路径,发给各地参考;及时总结分享执行模块建设工作经验,为一体化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财政与部门协同。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浙政钉”工作群、电话等方式热情、耐心、及时为预算单位解答系统建设中的业务规范和系统操作问题。预算单位配合有力,积极落实一体化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强化技术与业务协同。预算执行局与数字中心协调联动,业务与技术组团靠前服务。预算执行局根据一体化业务规范,牵头制定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实施细则、修订管理办法,做好业务软件需求提交和跟进落实工作;数字中心以“数字化、一体化、智能化”为目标,提供技术支撑。两方共同研讨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及时向各级财政部门和单位提供业务指导与帮助。
强化处室间协同。预算执行局与各业务处室紧密联系,就执行模块不达标单位情况逐一进行比对排摸,列出不达标清单及原因,并指出可行路径。业务处室积极协调归口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布置到所属预算单位,齐抓共管推动执行模块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严格规范总会计核算与月报填报。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核查。加强总会计记账审核,切实发挥核算审核机制作用,确保收支数据记账规范、及时、准确。按月报项目自动生成月报收支数据,实现月报收支数据与总会计账簿数据的一致性,提升月报数据准确度。督促存在数据差异地区逐项梳理排查问题根源,限时完成整改工作,保证月报收支数据准确性,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提前谋划直达系统整合工作。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系统偏离度预警功能,对两系统之间的数据进行比对,对不达标项目进行预警。启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一体化整合工作,出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整合工作方案》并按时间表稳步推进,做好其他软件系统整合的准备工作。
全面提升单位会计核算数据质量。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数据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并保存支付令号等信息,使数据链完整连续,便于资金流双向追踪。印发《关于规范报送单位会计核算数据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及时记账、日清月结”和“一事一单”的记账要求。建立月初督导、月中跟进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问题清单,并及时跟踪汇总各县市整改情况。坚持共性问题交流解决、个性问题精准击破,积极对接和解决各地反映的难点问题。
加快推进预算指标核算试点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表,梳理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压茬推进。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配置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各环节预算指标核算触发机制,形成指标余额、科目余额、项目类型、“三公”经费、以收定支、大额支付等10大项15小项控制机制。定期统计和总结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线上线下多方式进行实时业务讲解、答疑、指导,不断加快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