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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山东: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一)统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文化宣传创新部署安排,积极调整文化领域资金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给予支持,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统筹安排文化产业领域资金10.2亿余元。其中,省级统筹安排资金4亿余元,重点用于支持媒体融合改革、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等。各地财政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均单独设立或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企业、项目等建设,帮助文化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比如,济南市专门出台《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市财政奖补项目70余个,累计兑现金额3700余万元。
(二)完善支持文旅发展政策体系。出台发放文旅体惠民消费券、阶段性门票减免、支持文艺院团演出、创建国家级旅游试点城市等文旅产业促消费措施,纳入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支持文旅行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出台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印发《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创建文旅康养强县,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领域支持政策,出台包括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等多项政策文件。各市财政立足自身特色,积极推动出台有关支持政策,比如,青岛市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岛市推动影视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30余条,2022年落实政策资金超过5000万元。
(三)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支持“文化+科技”。推动文化企业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省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山东省数字融合出版创新创业共同体成功获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按照本金损失分别给予最高40%、35%的风险补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二是支持“文化+旅游”。省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带动各市联动举办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整合金融机构、文旅企业等多方资源,助力企业纾困,拉动文旅消费,预计带动全省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1亿元以上。统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800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和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三是支持“文化+体育”。支持培育人文体育产业带,以运河沿线体育赛事为载体,推动形成体育产业发展轴。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产业特点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赛事。各地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促进文旅体发展,比如,潍坊、威海等市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日照市用活市场机制、凝聚社会力量,打造“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产业跟进”的发展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四)积极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已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基金4只,投资项目49个,投资金额3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62亿元。抢抓国家文化产业基金设立战略机遇,积极融入国家产业布局,山东省财政认缴出资4亿元,成功参与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出资,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2.3亿元,带动企业出资超10亿元。各地积极探索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比如,烟台市采取融资贴息形式,支持文化与金融对接,对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票据等方式融资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贴息,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政策集成创新。探索出台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推动重点产业方向取得突破进展。推动数字文化赋能,支持培育“互联网+”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新兴行业比重,拉宽拉长产业链条,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促进展会经济发展,研究出台展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文化展会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办展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探索打造“永不落幕”的文化展会。支持“书香山东”建设,采取奖补、贴息等多种方式,促进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扶持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品牌书店做优做强。推动“文化出海”,支持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出口和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投资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予以支持。
(五)全力以赴抓大企业、大项目。一是大力支持省属文化企业发展。履行好省属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继续做好省属文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推动国有文化资源优化整合,实现省属文化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其龙头骨干作用。同时,督促企业整合内部资源,突出主业发展,优化管理机制,大力压减企业层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推动优质项目产业化。积极培育“雁阵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对有关集群和企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引导各地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充分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筹划整合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三是推动重点园区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利用已取得合法房产手续的工业厂房、历史化街区等存量房产兴办文化产业园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孵化器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专业服务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