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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福建: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切实稳住经济大盘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福建省财政厅在今年3月出台15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推出落实减税降费、助力纾困解难、扩大投资消费、保障基本民生、兜牢基层“三保”、加快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等七个方面43条具体政策措施,全力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工作,切实稳住经济大盘。
在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定期会商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做好退税资金保障,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小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330.45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好留抵退税和其他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加强库款调度,对退税金额占财力比重较高的市、县(区)实行延缓归垫;对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单独调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准确直达基层;结合税务部门的退税计划和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基层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
设立第七期100亿元纾困增产增效贷款,帮扶受疫情影响、暂时面临流动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财政给予1%贴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发生代偿时,省级分担比例由40%提高到60%。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包括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等。阶段性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3—6个月,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下半年对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落实好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国内客运航班阶段性财政补贴政策,免征工业、物流等六大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储备重点。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确保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中旬前发行完毕,并在8月底基本完成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物流枢纽、物流企业等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物流循环畅通。支持开展商旅促消费活动,对各地发放商旅消费券、汽车促销给予补助。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单一窗口+出口信保”保单予以全额补助,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外贸提速发展。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把实事办好。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及时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加快省直属粮库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营养餐和生活补助,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免学费、免费教科书等保障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实施保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统筹调剂力度,支持基金滚存结余不足地区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积极统筹中央补助和省级财力,持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督促各地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并将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加强新出台民生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政策标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监测,在“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较大的29个县(市、区)设立工资专户,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补助,完善应急救助机制,统筹安排一定规模应急救助资金,对财政运行确有困难的县(市、区)予以支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督促省级各部门加快省委省政府既定重大事项、重点项目,以及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等支出的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用于民生领域等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支持的领域。建立健全“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和“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强监测分析,对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强化进度通报,实现资金下达和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纳入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选取23个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试点开展政府债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活动和资产配置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口,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等重点任务,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