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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加快数字财政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刘志安|吴强|刘志刚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15期 2021/08/26

2019年,财政部发布实施了《关于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建成以大数据价值为基础、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支撑的‘数字智慧型财政’”。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要适应数字化发展的要求加速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数字财政管理体系,努力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才能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管理质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财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数字财政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发展起来的,每隔10年左右时间就迈上一个新台阶。尤其是2002年我国实施“金财工程”以来,数字财政建设成效显著,在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近20年的建设,以“金财工程”为核心的数字财政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贯通中央与地方的数字财政网络基础支撑平台已经建立,按照“一体化建设”要求所建立的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已经比较健全,在财政业务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预算收支分析、预测预警和各项主题分析数据库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数字财政建设在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面对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数字财政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瓶颈”问题。

一是财政信息化系统协同效应有待加强。目前,已有部门预算编制、部门决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票据管理、财政监督、债务管理等各项财政业务信息化系统。这些系统从自身建设上遵循了“一体化建设”思想,能够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通,但是从整个财政管理角度看,大部分系统还无法共享数据,没有充分发挥出财政信息化系统的整体效应和协同效应。

二是政府各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上下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乃至社会公众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当前,数字财政往往是由财政部门独自建设,其他政府部门对数字财政建设还存在重视不足、支持配合不够等现象,迫切需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流程规范、标准统一、教育培训等措施,营造数字财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财政数据应用分析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当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都非常注重数字财政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建设,以实现对人工的替代,但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财政数据分析和预测预警的数字财政应用系统建设投入稍显不足,对财政数据的深度分析还不够。

四是数字财政建设人才还比较缺乏。数字化已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深度融合,这就使数字财政建设对既懂财政经济知识又具备数字化信息技术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产生了比以往更加迫切的需求。但是,当前无论在组织建设上还是人才培养方式上都存在着与数字财政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将财政的数字化转型与财政人才培养的数字化转型有机结合,培养造就大批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工作者,推动财政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以确保数字财政建设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实效性。 


数字财政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要健全一套机制。探索尝试建立健全由财政部牵头、各地财政厅局参加、涵盖五级财政管理部门的数字财政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实现数字财政建设上下贯通、全国一盘棋。要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联络机制,确保数字财政建设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形成数字财政建设合力。要建立数字财政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数字财政运行管理,确保数字财政建设依法、合规、有序、安全、高效地推进。要建立健全政产学研一体化数字财政人才培养机制,使数字化财政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构建起培养既有过硬财政业务知识和技能,又有优良数字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的复合型数字财政人才的良好环境。

二要坚持一个标准。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必须以《关于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意见》为标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开展工作,确保数字财政建设上下贯通、以上率下、步调一致,防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和重复浪费。在坚持总体标准统一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提出具有自身特点的数字财政建设任务,构建既有高度统一性,又有现实灵活性的数字财政建设新格局。

三要实现一个整合。数据是数字财政建设的基础支撑。财政数据不仅包含财政自身所生产的诸如收入数据、支出数据、管理数据、政策数据等内生数据,还涉及税收、金融、海关、人力资源、统计等诸多外生数据。数字财政建设需要立足财政数据的可得性、可用性、共享性,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纵横联结畅通无阻的数据采集、流通渠道以及与财政外生数据进行交换的数据接口,实现财政数据依法合规有序地流转和应用,充分发挥财政数据在公共财政管理和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要深化一项改革。数字财政是数字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财政建设具有导向和助推作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有效扩大了政府服务管理的空间范围,有效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同样,互联网在财政管理领域的应用也扩大了财政管理的空间范围和提升了管理效率。数字技术打破了空间分隔与部门分割,使财政管理更易于集中,根据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动态地配置人、财、物、技术等资源,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行政成本,而且有利于财政数据的整合,为数字财政建设创造优良的环境。

五要推动一个创新。数字财政建设需要海量数据做支撑,反过来,数字财政在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新的海量数据。从公共财政角度讲,这些海量数据是一笔巨大的公共数字资产。从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角度讲,可以探索尝试通过建立国有数字资产经营公司,在坚持维护数据生产者所有权和隐私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将公共数字资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地加以商业化运营,在满足社会对公共数字资产多样化需求和确保公共数字资产安全的同时,使公共数字资产产生增值收益,用以弥补公共数字资产管理的成本,降低公共财政运行成本,同时增加公共财政收入,增加社会福利,最大限度实现公共数字资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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