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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30.8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亿元,下降0.1%;第二产业增加值4545.5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16626.3亿元,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62.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完成投资4457.1亿元,比上年增长7.2%;民间投资完成2620.7亿元,增长8.3%。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4156.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3%。其中,出口623.5亿美元,下降1.2%;进口3533.1亿美元,下降3.7%。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
201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7.2亿元,增长10.0%,完成预算的10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9.6亿元,增长10.1%,完成预算的103.3%,有力地支持了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9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0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79.7亿元,完成预算的...
2014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30.8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亿元,下降0.1%;第二产业增加值4545.5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16626.3亿元,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62.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完成投资4457.1亿元,比上年增长7.2%;民间投资完成2620.7亿元,增长8.3%。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4156.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3%。其中,出口623.5亿美元,下降1.2%;进口3533.1亿美元,下降3.7%。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
201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7.2亿元,增长10.0%,完成预算的10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9.6亿元,增长10.1%,完成预算的103.3%,有力地支持了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9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0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79.7亿元,完成预算的97.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3.7亿元,增长10.2%,完成预算的101.2%。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26.8亿元、区县上解288.1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5.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亿元,收入合计2875.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6.0亿元,增长8.4%,完成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93.1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83.7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4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7.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5.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亿元,支出合计2875.3亿元。
一、强化政策资金引导,促进首都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
在稳增长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足额安排资金保障投资、促进消费、发展外贸,稳定经济增长基础;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2014年北京地区总减税376.6亿元,46.3万户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43.3%;落实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化企业财税政策环境;投入7.6亿元,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通过贴息、奖励等引导方式,促进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小微型企业的融资规模达到53.9亿元,中小企业在全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的占比达到了95%。
在调结构方面,投入26.5亿元,支持高效节水农业、“菜篮子”工程和生态农业建设,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投入25.0亿元设立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兑付工业污染企业退出奖励资金1.1亿元;投入26.6亿元,推动自主品牌乘用车走向国际、高亮度半导体核心装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实施,增强高端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工业结构升级;继续开展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统筹资金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商业流通业、旅游业等发展,吸引金融企业聚集,推动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繁荣发展。在创新驱动方面,投入191.2亿元,引导676个重点实验室为企业提供研发服务,推动生物医药、能源结构等领域关键技术转化,支持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中关村示范区“1+6”政策,发布“新四条”实施细则,保障“京校十条”、“京科九条”等政策实施,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科技金融创新、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促进首都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提高
在环境建设方面,落实清洁空气计划,投入61.2亿元,重点支持压减燃煤、控车控油、污染减排、清洁降尘等关键领域措施落地;投入67.7亿元,支持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主体工程,落实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在城市建设方面,筹集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首都环境整治建设投融资工作机制,保障APEC会议和国庆65周年核心区域整治、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等事项;投入5.3亿元,对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给予补助,支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投入11.2亿元,拨付污水处理企业运行经费,支持中心城区河道和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投入9.0亿元,从河北调水2.4亿方保障本市供给,加强应急水源地保护,建设15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在城市管理方面,投入轨道交通专项资金155.0亿元,支持七号线等4条线路建成通车。投入16.8亿元,实施五环路、二环路等道路维修养护,保障德胜门、紫竹院等地区30项疏堵项目;投入13.2亿元,重点整治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京藏高速等沿线的280余个“脏乱点”,改善城乡结合部及城市综合环境。投入2.1亿元,支持城市绿地、森林公园养护、空间立体绿化建设。
在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转方面,投入9.4亿元,支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抽验覆盖生产、消费、进出口等各环节,规范市场秩序。投入122.7亿元,落实惠民补贴政策,保障城市水电气热等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投入4.6亿元,重点支持全市326个街道(乡镇)网格化体系全覆盖,购买710项社会组织服务、300个社会组织管理岗位,推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健全政法经费保障工作机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反恐防暴能力。
三、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促进首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在住房保障方面,投入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资金100.4亿元,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等重点项目。投入2.8亿元,将农民搬迁补助标准由每户4万元提高至6万元,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进度;采用定额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承建公租房。
在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方面,投入56.2亿元,落实优抚安置、困难人员救助、就业补助等政策,支持基层公益事业发展;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投入3.6亿元,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资助标准,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扩大失业保险用于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试点;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加大对高校就业生、学生创业、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
在教育方面,投入116.9亿元,实施204所公办幼儿园达标改造工程,支持81所农村幼儿园建设和426所非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办园;保障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办学条件达标,支持城乡新区中小学和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引导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扩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促进中高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促进高等院校产学研用结合。
在医疗卫生方面,投入84.9亿元,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筹资水平,支持5家市属及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改革试点,保障国家免疫计划、艾滋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工作顺利实施。
在文体方面,投入22.6亿元,推进全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落实高清交互机顶盒补助等政策,支持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约1万场。投入6.1亿元,支持开展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改造和青少年体育运动等工作。
四、稳步实施财税改革,推进首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一)稳步实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举措。预算编报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首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将市文资办监管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试点正式启动,选择部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项目编制2015-2017年滚动预算,通过跨年度滚动安排项目支出,提升财政对全市中长期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财政存量资金整合力度加大,调减产业类大额专项资金12.4亿元,统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等全市重点事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聚焦重点,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与人口调控和产业疏解的挂钩机制,推动财政支农转移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破解转移支付资金“小碎散”难题。政府资产负债管理不断完善,对全市5643家事业单位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实现市级与各区县全部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真实准确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奠定基础。
(二)不断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财税政策手段。“搭平台”,在排水领域试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市政府参照社会平均成本给予特许经营服务价格,由排水集团作为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重点任务,吸引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本市水务建设工作。“建机制”,选择市民政局养老照料中心等项目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配置试点,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审、公开招投标、集体决策等方式,将使用效益高、实施成本低的项目优选出来;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百姓周末大舞台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理职能”,以地面公交领域为试点,在明晰政企职责的基础上,合理界定财政补贴边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激活力”,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的各项工作,有效降低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落实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
(三)逐步建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的监督体系。预决算公开覆盖范围扩大,公开内容细化,建立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的工作机制,首次实现全市各区县预决算全面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加大,初步建立对各市级部门、区县财政的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额度的重要依据。大额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将市人大对大额专项资金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修订工业发展资金等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大额专项资金的申报和资金使用管理。预算执行监控更加严格,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电子化支付范围,对支付款项逐笔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并将监控结果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线索和依据,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财政审核流程进一步优化,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标准明确的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再重复进行投资评审,提高审核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利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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