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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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和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持精准方略,聚焦深度贫困,紧扣目标标准,以“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困难,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机制,集中资金、集中资源,精准发力,为深度贫困地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投真金,做足做实地方财政专项扶贫投入
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地方专项扶贫资金预算。2018—2020年8月,省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4.81%,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7.96%,尤其是2019年、2020年资金投入分别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5.5%、63.84%,远超中央到省资金30%的政策要求;督促市县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1亿元。三年全省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分别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11%、13%,与中央下达到省资金比例接近1:1...
甘肃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和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持精准方略,聚焦深度贫困,紧扣目标标准,以“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困难,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机制,集中资金、集中资源,精准发力,为深度贫困地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投真金,做足做实地方财政专项扶贫投入
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地方专项扶贫资金预算。2018—2020年8月,省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4.81%,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7.96%,尤其是2019年、2020年资金投入分别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5.5%、63.84%,远超中央到省资金30%的政策要求;督促市县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1亿元。三年全省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分别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11%、13%,与中央下达到省资金比例接近1:1,2020年首次超过中央投入。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甘肃省对脱贫攻坚投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8年、2019年,在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扶真贫,持续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和“三个新增”的要求,从2018年开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安排到全省35个深度贫困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当年资金的50%,年度新增资金全部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据实测算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及当年脱贫攻坚任务等因素,适当兼顾区域性政策倾斜、资金使用绩效,将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2018—2020年,安排“两州一县”和省定深度贫困县资金年均增长22.04%,占全省当年该项资金比例从70.49%增长到2020年的75.46%,其中中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2017年规模的基础上全额安排到“两州一县”。完全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由贫困县区分轻重缓急,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使真招,综合施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在不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按照集中财力保攻坚的总体思路,瞄准深度贫困,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将可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整合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收入,以及转移支付和基本财力保障等持续向“两州一县”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积极破解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重、投入需求大的瓶颈。
一是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严格执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组织省级资金主管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涉农资金,按资金分配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全省平均增幅的要求,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资金一律切块下达,不戴帽子、不跟任务,不以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限制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不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充分授权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按“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自主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双审”机制,与省扶贫办一起会同发改、水利、交通等10个部门,对75个贫困县的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逐县审查,“一对一”“面对面”讲解政策、指出问题、反馈意见,督促贫困县及时修改完善方案,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攻坚项目上。
二是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结构,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从2018年起,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结构,要求贫困县将省上下达的一般债券额度按不低于60%的比例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三是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收入全部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由“两州一县”在内的35个深度贫困县自主安排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将35个深度贫困县确定为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对象,积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制定《甘肃省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支持专项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制定《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督促指导深度贫困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短板弱项,精准安全使用资金;将协作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五是进一步完善深度贫困县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财政对“两州一县”在内的35个深度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市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提高扶贫开发支出标准,由2017年的人均800元提高到2020年的2000元,要求深度贫困县除“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外,新增财力重点用于脱贫攻坚。
促真用,聚焦短板弱项精准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收官目标,任务不留死角盲区,资金不留缺口,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保攻坚补短板强监管的意见》,明确将各类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精准统筹使用范围,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紧扣脱贫攻坚任务,精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资金需求。
资金保障上做到足额配套,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现行资金保障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扶贫投入。资金安排上做到急缓有序,按照保攻坚、强巩固、促提升的要求和顺序,优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资金需求。统筹使用上做到精准匹配,明确各类扶贫资金使用方向、重点和匹配项目原则,指导贫困县切实把项目与资金精准匹配到位,着力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结构性缺口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底线性任务全面清零。责任落实上有关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靠实各方责任,确保资金精准、规范、有效使用,不越“红线”、不撞“高压线”。截至今年6月底,今年75个贫困县各类扶贫资金统筹率达到76.5%。通过推进扶贫资金精准统筹使用,项目安排不精准、资金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个别县个别项目结构性资金缺口得到足额保障,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质量明显提高,为如期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7月下旬,国务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开展的大督查中,甘肃省精准统筹各类扶贫资金的做法得到督查组充分肯定,被全省作为6条典型经验之一。
动真格,紧盯关键环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
建立监督管理责任机制。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按照“谁主管专项、谁分配资金、谁负责监管”“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同监管,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
实施限时拨付、“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和约谈制度。除清算资金外,其余各类扶贫资金均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市县;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周专项调度,按旬统计分析支出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通报和工作约谈,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18年、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率分别达到96.8%、98.4%,较国家考核要求高出4.8个百分点和6.4个百分点。
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将中央42项省级25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监控平台,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类扶贫资金重点流程和关键节点进行监控;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预警疑点核实、违规问题处理、监控情况反馈等工作。
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指导督促部门科学规范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资金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公开等工作。2019年,全省总体填报进度达到100%。聘请第三方机构和市州组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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