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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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等
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要继续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抓好助企纾困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措施,对受冲击大、生产经营恢复慢的中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加大帮扶。二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做好对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创业支持,扩大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统筹做好受灾群众、退捕渔民、残疾人等就业工作。三要更大释放就业潜力。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岗位。为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境内货物启运出口即可退税,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
国务院常务会...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等
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要继续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抓好助企纾困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措施,对受冲击大、生产经营恢复慢的中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加大帮扶。二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做好对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创业支持,扩大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统筹做好受灾群众、退捕渔民、残疾人等就业工作。三要更大释放就业潜力。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岗位。为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境内货物启运出口即可退税,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
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成效不断显现。截至9月底,今年新增2万亿元财政资金中,应下达地方的1.7万亿元,已有1.57万亿元下达到市县使用单位,有效补充地方财力保证了减税降费到位,有力支撑了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前三季度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万亿元。实施规模性纾困政策和直达机制,保住了上亿市场主体,支撑了近90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为经济稳定恢复发挥了关键作用。下一步,要围绕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总结今年做法,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对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纳入直达机制,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等及时足额兑现,更好支持保基层运转。二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合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各地要强化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三是完善监管,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开放共享,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严防“浑水摸鱼”,确保用好资金。
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河北省等地区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2023年)。各改革试点地区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年12月底前形成本省份的试点情况报告,一并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要总结典型经验,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地区,优先纳入“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予以表彰,同时将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作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通知》附件规定执行。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统一报送。
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
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城市为南京市、杭州市、绍兴市、湖州市、青岛市、佛山市。鼓励其他地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鼓励试点地区将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项目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期限:试点时间为2年,相关工程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对于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适当延长试点时间。试点内容: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强工程设计管理,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探索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严格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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