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结合财政权力运行规律,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运用、目标引领,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查缺补漏、整改提升的综合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延伸到党员干部“神经末梢”,进一步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管党治党主动性针对性
一是从“纪检监察组主抓”向“党组、纪检监察组联合搭台”转变。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相互明确站位定位,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日常通报、重大事项报备、联席会议和工作保障等多项机制。其中,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由以往驻厅纪检监察组召集改为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召开时间由每年适时召开调整为每半年召开一次,更好地搭建了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载体,强化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
二是从“少数人主讲”向“多数人联唱”转变。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搭好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的“戏台”,要求各综合处室扮演好角色,积极发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点评,纪检监察组组长重点剖析巡视巡...
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结合财政权力运行规律,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运用、目标引领,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查缺补漏、整改提升的综合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延伸到党员干部“神经末梢”,进一步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管党治党主动性针对性
一是从“纪检监察组主抓”向“党组、纪检监察组联合搭台”转变。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相互明确站位定位,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日常通报、重大事项报备、联席会议和工作保障等多项机制。其中,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由以往驻厅纪检监察组召集改为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召开时间由每年适时召开调整为每半年召开一次,更好地搭建了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载体,强化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
二是从“少数人主讲”向“多数人联唱”转变。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搭好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的“戏台”,要求各综合处室扮演好角色,积极发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点评,纪检监察组组长重点剖析巡视巡察、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厅“一把手”有针对性提要求、促整改,增强了会议的紧凑性和参与度。会议形式从“单向查摆”转为“多方剖析”,从“自上而下灌输”转为“自下而上共促”,解决了以往会议仅由少数领导作报告、提要求,其他人员只是“来听会”的突出问题。
三是从“重总结部署”向“重问题剖析”转变。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形成共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必须坚持自我揭短亮丑、聚焦问题解决。要求与会发言者直奔主题,通过对问题清单条分缕析,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原因是什么、怎么来解决,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既聚焦问题又深挖根源,既研判现象又把握本质。同时让参会者对号入座,把问题领回去,把整改要求落细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开成务实进取、整改提升的会。
坚持结果运用,增强问题整改务实性有效性
一是纳入清单促改。厅党组“一把手”带头认领和整改问题,推动厅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支部负责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一岗双责”,明确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中指出的共性问题、典型性问题的整改,纳入下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之中,既强调一般性要求,又加强个性化指导,更好地传递责任、传导压力、整改落实、防控风险。
二是强化跟踪督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上剖析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主动与业务处室会商、约谈有关责任人,必要时下发工作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整改,避免把问题整改搞成“烂尾楼”。如,2018年,厅农业处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的书面指导意见,组成两个核查组分赴龙岩、宁德等地对企业多头申报、虚假申报财政资金等问题开展实地核查,追回了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问题整改的成果要通过完善制度予以长效化。如,省财政厅在立足整改的基础上,先后完善了《福建省财政厅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9年,厅党组还把“三去一降一补”、生态环保等24项省级预算重点绩效评估项目列入“三重一大”议事范畴。近年来,省财政厅先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至(五)》,进一步规范了出差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交纳方式及标准,以及差旅费报销实务等具体问题。
坚持目标引领,增强工作实践前瞻性方向性
一是良性容错纠错。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切实把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规、探索实践与破坏规矩等情况严格区分开来,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指出问题的处理,既问责纠偏,又容错激励。特别是对工作中犯错的责任人员,依据不同情节和实际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合理处置,又为责任人员提供自我纠正、自我革新的空间,做到让犯错的人服气,让做事的人警惕。如,针对今年一些处室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运用不够精准、个别数据报表填报流程和内容不够合理简化等非主观故意问题,厅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上重申政策界限、工作要求,强调要把“担当、服务、创新、实干、廉洁”和为基层减负融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同时也消除干部因担心工作失误被问责产生的畏手畏脚心理,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士气。
二是深化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结束后,通常要做两件事情。一件事是,收集会上发言单位梳理汇总的问题,分门别类地把问题纳入厅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覆盖了全厅144名财政干部,基本形成了较为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动态管理的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为及时掌握干部廉政动向、经常性开展干部监督检查巩固了基础。另一件事是,把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领导发言材料纳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中,用实例反映财政权力运行实际情况,充实分析研判案例,确保“政治画像”准确,为党组管党治党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结合财政业务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2020年省财政厅围绕推动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和“六保”、坚决落实减税降费、积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做好克服疫情影响和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等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驻厅纪检监察组配套制定专项监督清单,重点检查是否把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是否在财政权力运行中存在以权谋私,是否对以往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一步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