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进一步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更好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完善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效机制。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
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进一步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更好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完善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效机制。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重点任务: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推动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鼓励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和“省内通办”拓展深化。《指导意见》要求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服务支撑,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提升“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能力建设。
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同时,具备《通知》规定条件的省可以申请国家试点。试点内容:统一异地就医转出流程,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地可提供线上自助开通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和医保管理服务,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涉及人群较多、地方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起步,逐步扩大到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切实加强就医地监管;强化异地就医资金管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参保地医疗保险基金;打造便民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认真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条例配套制度的清理和建设。《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条例关于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的规定,做好政府预算体系内部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做实部门的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调整、转贷程序,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依法组织预算收入,规范资金拨付,持续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提前下达等工作;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有关预算决算公开主体、时限、内容和细化程度等方面的要求,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要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发现违反预算法和条例规定的应依法处理。
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加大博士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培养单位要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多支持。
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实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推广、教学训练、竞赛联赛、师资条件、体教融合、宣传引导等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评价机制、条件保障更加健全。力争为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培训至少一名具有中国足协D级或同等水平教师或教练员;力争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3000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