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干部积极深入乡镇、村、组,通过走访农户,查看现场等形式,加强基层财政监管工作,科学规范中央和各级财政性项目及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编织“横纵”立体监管网,让资金发挥了更大效益。
一是健全监管职责。成立以镇资金监管领导小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体单位、财经所专业会计和财政包村专管员“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模式。明确职责及分工,各财经所相应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及各类各项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和问责机制,分项目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同时,完善信息通达和反馈机制。优化乡镇财政资金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报表、建档等工作,建立各项资金的分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明确监管原则及范围。明确“大财政、全过程”的监管原则,在所有财政性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明确监管单位:凡属本辖区内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村(社区)集体组织的资金,均纳入财政资金被监管单位。明确监管项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辖区内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以及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干部积极深入乡镇、村、组,通过走访农户,查看现场等形式,加强基层财政监管工作,科学规范中央和各级财政性项目及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编织“横纵”立体监管网,让资金发挥了更大效益。
一是健全监管职责。成立以镇资金监管领导小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体单位、财经所专业会计和财政包村专管员“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模式。明确职责及分工,各财经所相应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及各类各项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和问责机制,分项目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同时,完善信息通达和反馈机制。优化乡镇财政资金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报表、建档等工作,建立各项资金的分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明确监管原则及范围。明确“大财政、全过程”的监管原则,在所有财政性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明确监管单位:凡属本辖区内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村(社区)集体组织的资金,均纳入财政资金被监管单位。明确监管项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辖区内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以及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在财政收入资金监管方面,严格收入管理,将上年结余资金、本年预算收入、非税收入等所有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严格票据管理,对政府机关、乡镇各单位、各村等收取的收入一律由乡镇财政按收入金额统一开取收入凭证,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款项按程序缴入规定账户;严格国资管理,对国有资产租赁、处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附有相关会议纪要等附件,禁设“小金库”。在财政支出资金监管方面,日常经费支出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对本所代理记账的单位部门的日常经费支出,一律按规实行按月报账制和上限控制。预算执行监管中,对常规性的收入和支出,由乡镇财经所编制收支预算,经镇党委会集体审批后执行;对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在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或支出调整,经乡镇长办公会研究后执行。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报账类项目资金严格实行用款单位先垫支后拨款的管理模式,及时安排专人对接;工程类项目资金按照“事前实地察看,检查真实、可行;事中跟踪实施,检查质量、进展;事后评估验收,确保群众满意”的机制进行监管;乡镇自行安排或镇村通过其他渠道自行组织的项目资金,标的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各村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自行招标,3万元以上的一律上报到镇统一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上报到区统一实行招投标。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决算,超出合同价款的增补部分,必须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方可支付。在村级三资监管方面,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公开公示收支情况,所有支出凭证必须合规合法,经村支书、主任联签和村民主理财签字盖章后财务方可报销。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资产、资源实行备案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对确需处置的资产、资源,村级必须在事先严格履行程序后,实行公开处置。在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对粮食“两补”、良种补贴、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奖扶等惠农补贴项目严格审批程序,安排专人专项核查;对各惠农资金的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直达到户,确保做到一户一册;任何单位、村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与银行协商代扣农户其他款项。
通过一系列措施,东宝区财政资金监管能力逐步提升,2013年共监管农业、林业、水利、一事一议以及各类重大建设等项目20余项,发放各种财政性资金1036余万元,未出一分钱的差错,有力保证了财政政策和制度的全面落实,防止了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