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汪恭礼 (作者单位:安徽宣城市宣州区铁路工作办公室)
[大]
[中]
[小]
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出现大量的闲置房、危房、空闲宅基地,不仅影响村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还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农民居住地分散零乱,面积过大,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延缓了农村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结合田野调查,对于村庄整治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空心村问题的表现及影响
一是农业生产人员老弱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目前农村基本上靠留守老人、妇女经营土地,种地的农民愈来愈少。据调查,2013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某村民组有400多人,现有在家务农人口43人。其中,50岁以上25人,占该村民组人口6.25%,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30-40岁仅1人,占该村民组人口0.25%,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无论是体力还是接受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都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二是教育设施浪费,资源分配不公。随着农村空心化,很多父母只有选择把孩子送进城区的学校学习,农村生源减少。目前宣州区现有在校学生12.5万,其中农村中小学生只有1.42万人,分布在全区21个乡镇办事处231所学校。根据《宣州区农村中小学...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出现大量的闲置房、危房、空闲宅基地,不仅影响村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还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农民居住地分散零乱,面积过大,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延缓了农村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结合田野调查,对于村庄整治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空心村问题的表现及影响
一是农业生产人员老弱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目前农村基本上靠留守老人、妇女经营土地,种地的农民愈来愈少。据调查,2013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某村民组有400多人,现有在家务农人口43人。其中,50岁以上25人,占该村民组人口6.25%,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30-40岁仅1人,占该村民组人口0.25%,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无论是体力还是接受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都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二是教育设施浪费,资源分配不公。随着农村空心化,很多父母只有选择把孩子送进城区的学校学习,农村生源减少。目前宣州区现有在校学生12.5万,其中农村中小学生只有1.42万人,分布在全区21个乡镇办事处231所学校。根据《宣州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意见》调整学校布局后,部分撤并学校校舍闲置,资源浪费和流失。许多新建的学校废弃无用,或偌大的学校只有几名教师十几名学生。城区学生增多资源紧张,农村生源减少师资不强,优质教育资源大都进入了城区,农村师资力量愈来愈弱。由于学校布局调整,客观上使得学校变大了,学生上学距离变远了,各种车辆接送学生频繁了,也更容易出现超载等不安全因素。
三是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仍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徽全省自然村中仍有2685个不通电话,11.1万个没有有线电视,11.9万个不通自来水,16.55万个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仍有104个行政村不通公路,2.75万个自然村不通公路,322个自然村不通电。在村内主要道路中,以水泥和柏油路为主的村有1.07万个,而以沙石路面为主的有2533个村。仍有319个村没有卫生室,257个村没有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731个村没有图书室、文化站,1.06万个村没有体育健身场所,2704个村没有50平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507个村没有幼儿园、托儿所。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设计标准低,建设质量不高,加之建成后运行多年,管护不力,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输水渠道、机电设施损毁严重。随着农村空心化,近30多年中,农村留守人员不愿投入,管理手段落后,经营缺乏活力。只有政府有计划地用挖土机对少部分水渠、塘坝进行清淤和加宽塘埂工程。基本都是小修小补,大维修几乎没有进行。留守村民只好减少种植规模,将位置远、水源差的田抛荒,改做养鸡、养猪等副业。
四是权利意识较弱,社会问题凸显。许多村民平时忙着打工挣钱,对村务管理,只要不与自己有直接利益牵扯,就不太愿意参与,缺少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而缺乏村民的日常监督,易于导致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行,侵占集体利益。不仅如此,由于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祖父母隔代监护,年事己高且文化素质较低的老人无法辅导孩子学习、培养孩子全面发展。很多留守老人因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或不法侵害。对孩子的溺爱,造成了一个放任的环境,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厌学、逃学或辍学,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性格叛逆、自私冷漠,有的甚至参与刑事犯罪。同时,留守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许多事情都成为难事,如果突然发病,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
五是土地资源浪费,利用效率极低。农村空心化导致宅基地、打谷场、村边林等废弃闲置量大,不能达到地尽其用,产生不了应有的经济效益。
(二)对村庄整治的思考与建议
一是积极发展乡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农民工收入较低,具备落户城市的能力的比重不会太高。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乡村小城镇与中心村的支撑。要把乡村小城镇与中心村建设好、发展好,增强其产业发展功能、公共服务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和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引导居住在城镇周边的自然村或零星居住的村民离开布局分散的旧村庄,集中到规划区建房,或将小村合并成大村,有步骤地整体搬迁,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连片发展,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区。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村庄规划。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的趋势,科学规划,精心设点,合理布局,小城镇围绕分散的村庄向小城集中,偏远村庄进行整合,建立中心村。中心村规划要坚持集约、合理用地的原则,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充分利用村内各种闲置地,相对集中建设,并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用地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村庄近期、中期用地规模。对于“空心村”,条件成熟的采取整体搬迁,就近迁移到小城镇或中心村。在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同时,规划上还要充分集中民力、珍惜民力,根据农村的经济水平保留原有的风貌和布局,避免乱拆乱建损耗民财民力,特别是古迹保存较好的村庄更要对整个村庄的文物价值、旅游价值进行全面评估,重点突出“生态农村”和“历史文化古村”风貌。
三是大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治空心村后,把基础设施投入集中到中心村和乡村小城镇。全面实施乡(镇)村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集镇与市区、与周边镇街的快速通道,努力改善硬软环境。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要求,统筹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全面实施好“路面硬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工程,高品位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新社区,努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四是建立灵活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村民在申请审批新建房屋时,必须无条件拆除老宅,将老宅基地交还集体,防止出现新的“一户多宅”现象。对私自乱搭滥建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并限期或强制拆除,收回其宅基地。对主动拆除老屋、将空闲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的,村集体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自愿放弃原有全部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户,按其退出的合法宅基地面积给予适当补偿。鼓励以宅基地置换房屋,或以房屋置换宅基地。鼓励农民打破区域界限,跨区域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凡愿向中心村或小城镇转移的农民,可选择跨乡镇,向市域范围内任何一个城镇迁移。进入城镇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的农民,可依据宅基地及房屋置换城镇住房,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对跨村集中居住区建房的情况,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平等协商、同类土地等价交换”原则,落实新建宅基地。
五是采取市场化方式集中处置宅基地。对于集体经济较雄厚的村庄,可采取集体出资与村民自愿统一的前提下,购买危旧房拆除的方式集中宅基地处置。愿在中心村建户的,统一投入基础设施,统一按排地基,统一建设。也可采用宅基地货币化来平衡村民之间的宅基地面积。凡建房的农户必须拆足一定面积的旧房,本人旧房面积不足的,应购买其他农户多余的旧房进行拆除,把拆除旧房腾出的宅基地交与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处置,在中心村规划区内建房。经过“购拆建新”用经济手段腾出大量宅基地,既可以满足村民的建房用地要求,又能满足公共设施用地的要求,达到村庄整治节约耕地的目的。
六是深入开展宅基地综合整治。鼓励引导进城农民从事为城镇服务的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并最大限度地在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有效增加进城农民收入,确保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已在城镇有固定收入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通过政策引导,将其转为城镇户口,让其享受农村安居富民政策后退出宅基地,其所承包土地均纳入应流转范围。对旧村庄进行整村搬迁,把农民向中心村、城镇转移,可以将收回来的闲置宅基和村内闲置场地连接成片统一经营,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工则工。也可把搬迁完毕的旧村庄及时复垦,通过土地流转、竞争发包的方式,将复垦的旧村庄土地集中到种田能手手中,让种田能手运用科学技术发展高效示范农业,以此取得土地效益最大化,实现中心村、小城镇建设节约土地、提高土地整体效益的目的。
七是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标准,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标准,从严控制农民建房占地面积,从严控制农民建房占用耕地,要积极开展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村镇建设用地,不予受理或审批;宅基地审批要与土地置换挂钩,纳入村庄整治规划的旧村庄不予审批新的宅基地。村庄整治后,长效管理是关键。要根据村庄的规模和经济水平进行分类管理,对规模较大、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可采用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组建专门管理队伍进行管理;对中等规模村庄、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可采用承包管理模式,村民交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集中委托管理;对村庄规模较小、村民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要动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担起管理职责,采取自愿投工为主、集体适当补助的办法。通过分类管理使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 刘慧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