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地处滇中东南部,居住着汉、彝、回、苗等民族共20.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72万人,属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山区农业县。自2008年以来,华宁县借云南省被定为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的契机,组织实施开展这项庞大的惠民工程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五年来全县共完成建设项目455个,受益农户39263户,受益村民15.37万人,覆盖率达70.43%。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全县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农村科技文化、体育活动有场所,村民安全饮用水得到了保障,调动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华宁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0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调研员、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政研室、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11个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项目申报、资金管理、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各乡镇、街道办也相应成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制定政策,规范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从项目议事、项目申报、批复到组织实施及项目完工、组织验收都必须有严格的政策、制度来加以规范。为此,华宁县出台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严格了工作制度,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深入展开。
注重实效,严格把关。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上,县综改办本着“为民负责、为民着想”及“把每一分财政奖补资金用活、用在刀刃上”的原则,采取项目“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的办法。项目筛选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原则。项目必须是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能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村内道路硬化、科技文化室、人畜饮水等村民认可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致力于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民群众稳步增收致富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坚持实效性原则。项目必须是多数群众有强烈要求、有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积极促进作用并能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确保把“议事”议到农民群众的心坎上。三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项目必须符合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农民群众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能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其标准和额度不能超过农民群众认可范围,大多数群众能够同意和接受才能够进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策的推行和顺利实施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华宁县财政局通过会议、培训、广播电视、张贴标语、编发简报、进村进户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主要政策和相关措施。五年来,共编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简报43期,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文章、信息共83次。通过各种工作的宣传,做到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家喻户晓、村民皆知,大大提升了村民们的参与热情,为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规范管理,建后管护。为了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能够持续发挥效益、惠及百姓,华宁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后续管护情况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项目所建地的村小组为该项目的管护主体,明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完工后的项目交由村民委员会管理,明确具体的管护工作任务要求,日常养护由所在村小组养护,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对出现问题项目进行维护,确保已建成的村内公益事业让农民长期受益。财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