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现实生产力、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然而,因为地理与气候等原因,高森林覆盖率下的水土流失问题一度困扰福建,水土流失的面积一度占到全省面积的17.25%。为解决这一问题,福建历届省委、省政府统筹施策,加大财力投入,强化技术攻坚,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一五”期间,福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90.7万亩、小流域500多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不懈 绿梦成真
地处福建西部的长汀县,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其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之首,“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当时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福建的决策者心系长汀,把水土保持作为“民心工程”、“生存工程”、“发展工程”和“基础工程”,把治山与治穷结合起来,把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展开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特别是2000年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得到了全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出资金、出技术,扶持力度、治理力度只增不减。经过几十年的科学治理,长汀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985年的146.2万亩减少到2011年的48.37万亩,已经有117.8万亩的水土流失地变成了花果山,有12个乡镇118个村21万人得到实惠。长汀县的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圆了长汀老百姓的百年绿色之梦。
治理之路 进则全胜
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在生态省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取得成效,成为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并形成“长汀经验”。2012年,福建省在全省推广长汀经验,按照“进则全胜”的要求,加快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掀起了新一轮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高潮。
一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3.3亿元资金,并整合省发改委、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资金,全年累计投入约16亿元,加大对全省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治理力度,支持新一轮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二是用足用好中央政策资金。省财政厅积极协同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厅局,及时向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反映福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2012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累计支持福建省水保专项补助资金2.927亿元,是2011年的3.3倍。财政部、水利部决定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长汀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1000万元,连续扶持十年,并联合批复《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福建省实施规划》,长汀等16个原苏区县列入国家规划,中央补助资金达4.5亿元。
三是突出治理重点。省财政根据22个重点县(市)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率、水土流失强度等重要指标,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的轻重缓急,将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划分为3类,并将Ⅰ类、Ⅱ类的11个重点治理县作为全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重中之重,集中财力,强化治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带动其余11个Ⅲ类重点治理县水土流失治理,推动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上新的台阶。积极参与22个重点县年度治理方案和专项规划审查,要求各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行生物工程、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相结合,恢复植被、涵养水源、构建屏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确保有限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根据全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向各地下达任务分解指标,实行目标责任制,一年一检查,一年一对账,着重对各重点县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将完成情况列为当地政府和挂钩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每年轮流在各水土流失重点县召开现场会,通报全省情况与实地参观检查相结合,相互检查、相互竞赛、相互促进。至“十二五”中期和结束时,采取实地调查和卫星遥感相结合的办法,对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科学准确的数据检验治理成效。
2012年,全省各地创新举措、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5万亩,占下达任务200万亩的112.5%,综合治理崩岗500个,完成坡耕地综合整治6.6万亩,整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00条。长汀等22个重点县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53万亩,占下达任务142.96万亩的105.5%。从2013年1月省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情况看,各市县区治理任务都完成或超额完成,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