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山东省启动实施了省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河道治理规划,确定用三年时间完成15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88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用五年时间完成68条重点河道86个治理项目。2010年,国家启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山东省又有792座小型水库和86条中小河流114个项目列入规划。面对艰巨的水库和河道治理任务,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思路,多方筹措资金,五年共投入资金206亿元,有力推动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一)积极创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筹集机制。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山东省积极创新筹资思路,研究提出了“分类管理,分级负担;五年预算,三年拨付”的筹资方案,省财政每年在做足打实专项资金预算的基础上,积极通过增拨调度款等方式,将以后年度补助资金提前拨付。五年来,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44.92亿元,带动市县投入32.79亿元,支持各地圆满完成了省级规划任务,加快实施了国家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健全完善中小河流治理资金补助机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补助”的原则,省财政通盘考虑地区财力状况、治理任务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省级补助政策,其中,对东、中、西部市,省以上财政分别补助总投资的35%、50%、60%,20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再提高10%。为确保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还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先后从省级征收的河道工程维修管理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筹集资金2.07亿元,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五年来,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30.08亿元,带动市县投入33.74亿元,支持各地圆满完成了2009—2102年国家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和省级规划内河道治理任务。同时,继续支持淮河治理工程。为彻底解决鲁南苏北地区洪涝灾害,国家启动实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自2005年起工程相继开工建设,200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20.05亿元,带动市县投入5.3亿元,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12年底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防洪除涝体系,为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
(三)强化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增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2010年,山东省启动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支持自然条件恶劣的山区县(市、区)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灾害转移预案编制、防灾抗灾人员演练及宣传培训等,增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1.74亿元,带动市县投入7620万元,支持49个县(市、区)开展项目建设。其中,17个县已完成项目建设,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其余32个县(市、区)项目建设任务将于2013年汛前全部完成。针对近年来极端天气突发频发重发的严峻形势,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重点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200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11.56亿元,带动市县投入13.12亿元,帮助旱灾严重地区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购置抗旱设备及物资,支持汛情严重地区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应急防汛设施抢建和防汛救灾物资购置,努力保障农业生产需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切实加快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省财政采取专户直拨方式,将省以上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取消中间环节,简化拨付程序,确保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坚持“成熟一个、治理一个、补助一个”,凡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省以上补助资金力争一次性落实到位,确保治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同时,积极采取资金预拨、提前安排等方式,努力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进度。2011年8月,山东省威海等市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面对防汛抢险的严峻形势,省财政在个别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预拨资金5000万元,集中支持重汛区抓紧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积极应对洪涝灾害。自2011年下半年起,山东省正式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考虑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的特殊重要性,省财政根据项目计划下达情况,从下半年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前安排应在2012年预算落实的部分资金1.37亿元,并于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大大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四位一体”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对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管控,严格落实“四制”管理,实现了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双快并进。
(五)健全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思路,先后研究制定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多项制度办法,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项工作都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执行,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经得起审计的检查和历史的检验。认真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持有关凭据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县级财政、水利部门联合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有效避免了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充分依托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据此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程,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此外,还切实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