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财政部农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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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解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完善造林补贴政策措施,2012年,财政部农业司会同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先后到广东、安徽、浙江等省进行了调研。
财政助力造林绿化
为支持造林绿化工作,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林业投入。2010—2011年,中央财政分别拨付广东省、浙江省造林补贴试点资金3250万元、1245万元,安徽省从2011年起被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省,当年中央财政拨付造林补贴试点资金2200万元。
广东、安徽和浙江三省认真落实造林补贴试点任务。广东省2009年实施了“万村绿大行动”,每年扶持2000个村建设林业生态文明村,每个村补助3—5万元。至今已建成6767个林业生态文明村,促进了村庄绿化和美化。“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林业财政投入82.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19.8%。2011年,广东省省级以上林业财政投入33.08亿元,比2010年增长23.2%,重点支持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同时,积极支持开展珍稀树苗下乡活动,鼓励农民营造珍稀树种。2011年,广东省新增印度檀香、降香黄檀、沉香、柚木等珍稀树苗6万亩,累计面积达38万亩。为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广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消灭现有的500万亩宜林荒山,改造1...
为了解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完善造林补贴政策措施,2012年,财政部农业司会同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先后到广东、安徽、浙江等省进行了调研。
财政助力造林绿化
为支持造林绿化工作,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林业投入。2010—2011年,中央财政分别拨付广东省、浙江省造林补贴试点资金3250万元、1245万元,安徽省从2011年起被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省,当年中央财政拨付造林补贴试点资金2200万元。
广东、安徽和浙江三省认真落实造林补贴试点任务。广东省2009年实施了“万村绿大行动”,每年扶持2000个村建设林业生态文明村,每个村补助3—5万元。至今已建成6767个林业生态文明村,促进了村庄绿化和美化。“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林业财政投入82.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19.8%。2011年,广东省省级以上林业财政投入33.08亿元,比2010年增长23.2%,重点支持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同时,积极支持开展珍稀树苗下乡活动,鼓励农民营造珍稀树种。2011年,广东省新增印度檀香、降香黄檀、沉香、柚木等珍稀树苗6万亩,累计面积达38万亩。为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广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消灭现有的500万亩宜林荒山,改造1000万亩疏残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速生林,实现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体的混交林全省覆盖,同时完成1万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安徽省2011年提出了“生态强省”的奋斗目标,并将“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主要任务和举措,当年省级以上林业财政专项投入15.9亿元,比2006年增长60.6%。省财政将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竹林基地、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作为支持重点,从2009年开始安排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目前增加到每年1200万元。2011年,安徽省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切块安排3000万元,同时整合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当年完成油茶基地造林面积近18万亩。同年分别安排竹林增产增效资金和杨树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对新造林每亩补助280元,现有林培育每亩补助100元。浙江省近年来积极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把“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平原绿化面积稳步提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之一。为此,省财政不断提高造林补贴标准,对沿海基干林带和红树林造林每亩补助1500元,对平原造林每亩补助800元。
造林补贴发挥效益
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各地财政着力加强造林补贴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广东省强化三个环节工作:一是规范申报程序,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对拟纳入试点范围的造林主体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与造林主体签订合同。二是及时下达补贴试点资金,并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造林财政补贴试点项目和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从2011年起列入中央造林补贴试点的乔木林、木本粮油造林每亩补贴3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0元,省级财政补贴100元,省级财政资金在计划下达时一次到位。安徽省制定出台了造林补贴试点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试点任务、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规范试点工作。
造林补贴试点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群众造林积极性,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广东省实际落实造林补贴试点面积32.16万亩,其中,营造乔木林19万亩、油茶林8.2万亩,迹地更新面积4.96万亩;浙江省实际落实造林补贴试点面积18.7万亩,其中,营造乔木林4.6万亩、油茶林3.5万亩、灌木林0.8万亩、竹林1.6万亩,迹地更新8.2万亩;安徽省落实造林补贴试点面积20.7万亩,其中,营造乔木林13.2万亩、油茶林6万亩、灌木林0.5万亩、竹林1万亩。
广东省韶关市反映,国家连续两年安排了他们造林补贴项目,虽然面积不大,资金不多,但这一举措对调动社会的造林积极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该市2010年造林补贴面积1.25万亩,补贴资金为210万元,两县造林任务已于2011年全部完成,发放补贴资金110.6万元;2011年造林补贴面积2.5万亩,补贴资金275万元,截至2012年4月,已完成了造林作业设计工作。如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东山林场松毛岭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造林点,该造林点由东山林场职工郑辉雄承包,2010年3月完成造林面积432亩,造林树种以湿地松为主,同时套种300多株香樟、海南黄花梨、含笑等珍稀名贵树种。造林直接成本每亩400元左右,包括树苗、人工、化肥、农药、租地等。加上抚育2次每亩支出300元,每亩总成本约700元。暂且不算湿地松成材后的预期收益,仅两年前套种的300多株珍稀树种目前就收入不菲。香樟造林时为2年生苗,每株成本20多元,目前每株能卖400多元;海南黄花梨造林时也为2年生苗,每株成本100多元,目前每株能卖700多元。郑辉雄告诉调研人员,现在林农造林积极性非常高,希望中央试点面积再大些,补贴标准再高些。安徽省黄山区谭家桥镇中墩村造林大户王文龙承包了村里927亩荒山,租期为50年。2012造林面积100亩,树种为杉木。每亩造林成本约1100元,国家每亩补贴200元。他高兴地说:“现在国家对造林越来越重视,连零星造一、两亩林都能得到补贴,使我们投资林业充满信心”。
完善造林补贴政策
地方政府和农民对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反映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造林补贴试点对象难以确定、试点规模过小、补贴标准偏低、资金拨付不够科学等。为充分发挥造林补贴在促进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中的引导作用,建议从2013年起正式建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制度。同时,加大造林补贴政策宣传,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范围,明确造林补贴对象,适当提高造林补贴标准,改进造林补贴拨付方式,使造林补贴政策逐步成为我国政府支持造林绿化的主体政策。
(一)加大造林补贴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造林补贴政策的宣传。一方面,扩大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的影响,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公开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使所有造林主体都了解造林补贴的政策内容和相关要求,自主选择是否造林和造什么林种。
(二)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范围。考虑到我国宜林地质量较差且分布不均,建议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范围,在目前对人工造林、迹地更新进行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对林分改造、补植套种进行补贴。同时,明确凡是组织实施造林的主体,包括农民、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中小规模经营者、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造林补贴。
(三)适当提高造林补贴标准。国外政府造林补贴占造林成本的比重大多在40%—65%之间。目前,我国造林成本平均每亩800元左右,建议参照国外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按造林成本的40%即每亩300元左右予以补贴。现阶段,如果全面提高造林补贴标准有难度,可结合落实全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在连片特困地区先行提高造林补贴标准,以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脱贫致富。
(四)改进造林补贴拨付方式。考虑到造林前期投入较大,建议改进造林补贴拨付方式。中央财政在造林任务安排当年拨付70%补贴资金,第三年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30%补贴资金。地方财政可比照中央财政拨付方式逐级拨付补贴资金,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拨付方式。
(五)完善林业三项补贴制度。目前,中央财政分别建立了林木良种补贴、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为便于统筹安排使用补贴资金,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将造林补贴与其他两项补贴归并,统称林业补贴资金。同时,制定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造林补贴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予以规范。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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