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阡陌纵横的村庄发展成为首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备受瞩目。在这四十余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遍布着高科技软件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专业孵化器及服务机构,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聚集其中,无论是高精尖的科技产品还是现代化的企业厂房,无不让人感受到其蓬勃发展的生命力。
2012年12月,由财政部、司法部共同组织,以“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助推财政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在这里举行,两部门一同为中小企业送去法律知识讲座和书籍,同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听取了中小企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亦庄的发展变化见证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进程,如今,中小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为社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但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面还处于劣势,资源...
从阡陌纵横的村庄发展成为首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备受瞩目。在这四十余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遍布着高科技软件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专业孵化器及服务机构,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聚集其中,无论是高精尖的科技产品还是现代化的企业厂房,无不让人感受到其蓬勃发展的生命力。
2012年12月,由财政部、司法部共同组织,以“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助推财政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在这里举行,两部门一同为中小企业送去法律知识讲座和书籍,同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听取了中小企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亦庄的发展变化见证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进程,如今,中小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为社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但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面还处于劣势,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程度市场失灵,社会公共服务缺失,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轨道。2012年4月,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实现了政策重心由中小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调整。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逐步形成了以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清理收费、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财政政策体系。
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自1999年以来先后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等,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结构优化调整、市场开拓、以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服务环境。据财政部企业司巡视员陆庆平介绍,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规模由最初的10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141.7亿元。同时,中央财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丰富政策内容,改进支持方式,由直接资助中小企业逐步扩大到鼓励担保机构、创投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在税收优惠方面,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中央财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等。此外,现行有关促进技术创新、扩大就业、环境保护及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受益主体也主要是中小企业。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2011年下半年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如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印花税;延长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

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不断向中小企业倾斜且规模不断增长。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开展汽车维修、会计服务、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城市绿化、展会设计及会计、资产评估机构等适合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的采购。2011年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并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
此外,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近年来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取消了部分涉企收费。2008年以来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4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7项政府性基金,涉及交通、工商、教育、劳动就业、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958亿元。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财政部从2012年2月1日起又清理取消了253项各省(区市)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从2012年1月1日起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22项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而针对小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2011年10月,财政部制定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提高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财税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方面所做的工作,来自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亦庄国际投资公司、嘉捷美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代表感受颇深。他们纷纷表示,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财政部门的财税政策宣讲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他们会努力学好、用好财税法律政策。同时,代表们也希望国家能进一步优化财税扶持政策,强化政策落实,简化行政手续,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人才引进等,以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发展。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祝向文表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近些年来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深入研究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问题,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抓好政策落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为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