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孙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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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对推进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衔接财政金融的平台优势,“稳增长、转方式”,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一个中心,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和“稳外需”三项机制,做好“国有金融资产、金融企业财务、外国政府贷款、国有金融机构改革、预算管理”五项工作,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推动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个中心,扎实做好财政金融政策和业务难点问题研究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表明,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的基石,如果金融的发展脱离实体经济,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尤其是在当前实体经济“稳增长”、“转方式”的关键时期,更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宏观研究的敏感性和深入度,不断提高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判能力,“跳出财政看财政”,“跳出金融看金融”,从更高的“层面”把握财政金融工作规律。在研究重点上,结合国际国内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
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对推进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衔接财政金融的平台优势,“稳增长、转方式”,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一个中心,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和“稳外需”三项机制,做好“国有金融资产、金融企业财务、外国政府贷款、国有金融机构改革、预算管理”五项工作,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推动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个中心,扎实做好财政金融政策和业务难点问题研究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表明,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的基石,如果金融的发展脱离实体经济,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尤其是在当前实体经济“稳增长”、“转方式”的关键时期,更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宏观研究的敏感性和深入度,不断提高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判能力,“跳出财政看财政”,“跳出金融看金融”,从更高的“层面”把握财政金融工作规律。在研究重点上,结合国际国内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结合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深入研究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稳增长”的新思路、新方法,深入研究有利于“转方式”的政策措施,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健全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等三项机制,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1.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致力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而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的突出“瓶颈”,针对这一状况,2013年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奖补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农业现代化”。一是“点面结合”推动农村融资体系建设。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整体滞后”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两大突出问题,需要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在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突出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重点。一方面,遵循“地方自愿”的原则,稳步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同时遵循“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各地农村金融发展程度,不断细化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通过研究探索“差异化”的补贴比例,体现对贫困地区、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项目建设,推动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投融资体系。二是“扩面提标”提升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为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2012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2013年,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和农业保险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包括归并整合现行保费补贴办法、研究提高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研究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户投保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强农惠农富农”、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2.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小”长效机制,致力于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小微企业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并同时提出要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实践表明,小微企业对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主要推动力之一。为积极贯彻十八大精神,2013年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政策手段,促进金融资源与小企业发展的有效对接,推动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一是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精准度”。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经历了整整十年。为不断强化政策效果,确保政策“与时俱进”,2013年将在全面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不断巩固政策效果、提高帮扶的精准度,使国家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身上,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提升融资性担保机制的“增信功能”。担保机制的“增信”功能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2013年,我们将继续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和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增信能力”。
3.健全财政促进金融“稳外需”长效机制,致力于推动经济平稳发展。“稳外需”对于“稳增长”意义重大,在当前外部需求萎缩、融资条件恶化、贸易风险上升的形势下,应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功能,着力改善对外贸出口的金融服务,促进外需实现稳定增长。一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在有效缓解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二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外贸出口。一方面,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外经贸政策,结合出口企业的现实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方案,提升外贸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三、做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五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产,对于控制金融风险、提升金融业经营绩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2013年,我们将继续遵循“市场化”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一是适应金融改革需要,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大部分国有金融机构已经改制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现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对不适应市场化改革方向、不适应公司治理要求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同时,结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职责。二是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升国有股东履职能力。作为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财政部门的“国有股东职责”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因此,在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履行国有股东职责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督促金融机构“为自己负责”,积极提高经营效率,体现股东利益,确保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督促金融机构“为社会负责”,自觉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社会效益。
2.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这对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充分发挥金融财务监管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我们将坚持“强监管与促发展并重”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结合金融企业实际,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制度。为了从制度上规范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2013年拟研究制定中央金融企业抵债股权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研究修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研究制定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财务制度等。二是扎实做好财务监管基础工作,规避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2013年要在密切跟踪金融运行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报表,进一步夯实财务数据资料,加强对全国和区域财政金融风险的分析研判,切实做好金融财务监测和分析等基础性工作。
3.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国际金融危机特别是欧债危机爆发以来,外国政府贷款合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资金来源有所减少、贷款条件趋于硬化,为此,要不断增强外贷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一是在稳定规模和提高效益上“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拓外贷资金新渠道,保持贷款规模基本稳定,同时,尽量争取优惠的贷款条件,为“稳增长”服务。另一方面,在引进资金的同时,着重引进外方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发展经验,促进“引资”与“引技、引智”相融合,充分发挥贷款项目的“示范”和“辐射”效应。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促进外贷资金投向中西部、小城镇、农村等欠发达地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在加强监督和管控风险上“多花力气”。一方面,要继续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专员办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查找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尽早妥善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管控,加强对外债风险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
4.进一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3年,财政部将继续纵深推动资产管理公司、人保集团、中信集团等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通过改革“促发展”、“强实力”,不断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形神兼备”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
5.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幅回落、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较大的背景下,2013年,财政收支的矛盾将较为突出,需要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工作的科学性,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提高预算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财
(作者为财政部金融司司长)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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