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
7月1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的通知》,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的注册资本变动行为应报财政部审批同意。企业拟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企业申请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需按要求报送申请文件、内部决议文件、上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2012年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启动
7月11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了《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明确2012年中央财政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试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的重点县,中央财政再增加补助资金),各重点县的具体补助规模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级财政对重点县的平均补助规模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7月1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高度...
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
7月1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的通知》,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的注册资本变动行为应报财政部审批同意。企业拟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企业申请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需按要求报送申请文件、内部决议文件、上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2012年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启动
7月11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了《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明确2012年中央财政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试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的重点县,中央财政再增加补助资金),各重点县的具体补助规模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级财政对重点县的平均补助规模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7月1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大重点科目预算执行工作力度;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确保重点科目预算执行取得实效;加强分析,完善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政策效能;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建立健全重点科目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7月16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12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是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全部县(市、区)。任务是支持完成400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奖励资金管理
7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建设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实施能效电厂,推广移峰填谷技术,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相关科学研究、宣传培训、审核评估等。奖励标准是:对通过实施能效电厂和移峰填谷技术等实现的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电力负荷,东部地区每千瓦奖励440元,中西部地区每千瓦奖励550元;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每千瓦奖励100元。
向全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7月1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二是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三是实施一批保障工程;四是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五是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六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等。
加强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
7月18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具体补助范围包括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部10个省及辽宁、山东、福建3省(不含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专项资金在优先满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有关地区年度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等因素,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计算分配。
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7月19日,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目标。通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大幅度降低,形成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启动
7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是资产评估机构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资产评估准则执行情况;评估费用收取情况;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和证券评估资格条件情况;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做好支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7月24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支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大防汛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灾情,及时安排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支持防汛抗旱救灾的资金投入;优先调度及时拨付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及时反馈防汛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会议要求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支持中部地区改善民生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政策明确
7月25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