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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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是全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启动较早的省份之一。2005年10月,省财政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原则,稳步推进、分层实施,构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框架,组建专门的征收管理机构,创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搭建覆盖全省的银行代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截至2011年底,除个别县区外,省本级以及16个市、73个县全面实行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执收单位10114个,占全省执收单位的97.3%(其中省市两级覆盖面为100%、县级完成96.1%)。目前,“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模式运行平稳。
(一)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开展收缴执行分析
一是科学审核非税收入预算。在全面掌握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家底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实现情况,结合政策变动对部门或单位收入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入增减变化的影响,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逐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秩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除教育收费、...
安徽省是全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启动较早的省份之一。2005年10月,省财政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原则,稳步推进、分层实施,构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框架,组建专门的征收管理机构,创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搭建覆盖全省的银行代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截至2011年底,除个别县区外,省本级以及16个市、73个县全面实行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执收单位10114个,占全省执收单位的97.3%(其中省市两级覆盖面为100%、县级完成96.1%)。目前,“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模式运行平稳。
(一)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开展收缴执行分析
一是科学审核非税收入预算。在全面掌握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家底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实现情况,结合政策变动对部门或单位收入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入增减变化的影响,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逐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秩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除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等特殊项目外,将其他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全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总额的92.9%,比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总额的17.6%,提升0.4个百分点。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2009年开始,安徽省建立了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全省季度和年度分析会,及时掌握非税收入进度,研判收入变化发展趋势,研究解决收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告工作考评办法》,有效促进了各级非税收入执行分析报告质量和收入预测水平的提高。从2011年起,编制《非税收入统计手册》,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以及指导各地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深化征管改革,着力提升收缴管理效能
一是实行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加强非税收入项目的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清、转、并、纳”的原则,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及时根据政策变化增减项目,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做到源头管控、依法征收。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与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大力推行财政直征方式。根据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使用、财政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的主体地位以及执收单位受托代征职责,逐步改善非税收入主体多、征收分散的现状。针对县区非税收入项目少、金额小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基层财政“直接征收为主,委托征收为辅”的模式,逐步扩大财政直征范围。目前,安徽省县区非税收入收缴多以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直征为主,有效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收管理效率。
三是积极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加强POS刷卡、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先进缴款方式在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的应用,不断优化财政、教育、人事等部门考试类收费以及罚没收入收缴流程,更好地满足了缴款人和执收单位的需求。去年,安徽全面实施了全省公安交警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通过建立全省公安交警罚款收入收缴信息交换平台,做到违法罚款资金流与信息流同步、缴款信息和道路违法信息实时勾兑,实现了全省公安交警罚款收入的系统化监管,并在原来单一柜面缴纳罚款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了POS刷卡、自助设备等现代化收缴方式,大大方便了群众缴款,强化了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提升了非税收缴效能。从去年3月份开始改革试点至今年3月底,全省累计收缴公安交警罚款收入达6亿元,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规范资金管理,努力保证非税资金安全
一是严格管理非税收入账户。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全面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性账户,实现所有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统一缴入财政部门在各代理银行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目前全省共有14家代理银行、约7580个代收网点,每家代理银行开设唯一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的收缴、存储、分成、退付活动。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坚持与代理银行每日对账,加强账户日常管理,严格账户印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
二是规范划解非税收入资金。为进一步增强非税收入资金划解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去年安徽省财政厅根据国库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以及非税收入收缴等相关规定,专门研究制定了《省级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划解规程》,采用因素法和公式法确定划解非税收入资金额度,减少人为因素,公平、公正地划解非税收入资金。同时,建立按旬划解和及时清理两项制度,即按旬划解和及时清理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资金,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完整入库。
三是促进提升银行服务质量。代理银行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重要支撑,代收质量的好坏决定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成败。省财政厅通过与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开展代收银行年度综合考评等一系列有效办法,切实加强对银行代收工作的管理,省财政和部分地方还把代理银行服务质量列入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考核指标,引导和激励代理银行自觉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
(四)加大研发应用,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按照国家“金财工程”建设的统一要求,为加快各地非税系统建设进度,省财政厅对各级非税系统建设的主要软硬件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对各级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系统接入网络架构进行了统一规划,既避免了建设中的盲目投入,又有效整合了现有资源,降低了建设成本。截至目前,省、市、县(除2县1区外)三级非税系统均上线运行。
二是构建数据交换平台。开发了全省公安交警罚款收入信息交换平台、非税专用POS系统和全省高校专用票据电子管理系统,实现了非税系统与执收单位业务管理系统、代理银行代收系统的数据交换和与财政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从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征收管理到非税收入资金划解入户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三是升级强化非税系统功能。根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际,及时将原有C\S架构的执收单位端升级为B\S架构,提高执收效能。同时,以省财政信息中心、代理银行技术部门和非税系统软件维护商为核心,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建设技术保障体系,确保了非税系统的平稳运行。
(五)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收缴管理秩序
一是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国家与省现行有关财政和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省级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工作流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科学合理制定非税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银行代收和票据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以非税收入项目和非税收入票据年检等日常稽查为重点,严格检查为补充,各部门相互协助、相互制约的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积极探索试行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
三是强化以票管收功能。进一步规范非税票据的印制申报、购领、保管、发放、使用、缴销、对账等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建立非税收入票据台账制度,定期做好票据对账,保证票据安全和及时供应。实行执收单位年度用票计划申报和票据使用年审制度,在保证单位非税票据及时供应的前提下,通过票据年审监督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纠正和查处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安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了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政府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新体制更趋完善,实现了非税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2011年,全省非税收入突破2000亿元关口,达2015.3亿元,比上年增长22.7%,为2005年的7.4倍,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55.3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13.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4.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推进,对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财
责任编辑 王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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