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财政部机关党委、办公厅、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司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国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如火如荼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今年3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各部门广泛开展本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成果的宣传展示,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此,财政部决定从6月起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谢旭人部长就此事做了重要批示“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对财政部门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凝聚精神力量,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活动组织好,并促进各项财政工作”。王军副部长主持召开了“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动员布置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提炼“财政精神”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工作步骤、目标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过程转化成凝聚人心、提升素质的过程,为推动财政发展改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民族和国家发展需要精神,推进财政工作也需要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振奋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财政工作者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积累了丰富的、具有鲜明财政特征的精神财富。近年来,财政部开展了以“薪火相传 开拓创新”为主题的继承、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活动,收集、整理了一批珍贵的财政历史资料,发掘出既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又鲜明体现财政机关、财政工作特色的生动事例,充分展示了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这些传统和作风尚未经过系统的总结、提炼,没有上升到核心价值理念的高度。因此,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使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加鲜明、集中反映财政干部的精神面貌,更加有效、积极地发挥价值理念的凝聚、导向、激励作用,非常必要、意义深远。
提炼“财政精神”,是财政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财政工作者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财政干部队伍形象,对于继承和弘扬财政优良传统,大力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努力开创新时期财政发展改革新局面有着重要意义。财政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重要工具。新的历史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在这样的形势下,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是站在新的高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自觉性,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凝聚精神力量,同心协力夺取财政发展改革事业新的胜利。
提炼“财政精神”,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石,从财政发展、改革、服务、管理等方面,围绕好思想、好作风、好意识、好传统、好行为、好经验,总结提炼表述词句,使之成为财政工作的思想根基,要重视财政部门的历史传承,更要充分体现新时期财政部门干部职工在财政发展与改革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要突出专业性,体现财政特色,代表财政部门整体形象,引领财政事业的未来发展;要突出群众性,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努力在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上形成最大共识,使提炼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成为宣传展示财政发展与改革成就的过程,成为广大财政干部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提炼“财政精神”,需要广大财政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弘扬“财政精神”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自觉实践。通过提炼和弘扬“财政精神”,进一步坚定财政干部职工努力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真正起到提振财政干部士气、提升财政部门形象、助推财政工作发展的积极作用。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