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实施结构性减税,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宏观调控,为首都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度激活中小研发主体。各级财税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并把握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契机,结合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的特点,向中央申请了推动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特别是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200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始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先后制发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等优惠,明确了示范区先行先试税收政策。根据国家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数优惠税率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扩大可加计扣除研发费项目范围;二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还规定通过“蓝底证书”的方式对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给予特殊的政策安排,鼓励了中小型科技企业在中关村创立,并顺利渡过适应期。此外,积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外资研发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等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将税收政策优惠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税收政策已覆盖了从科技研发到高新技术产品上市等科技产业化的全过程。
2010年度,示范区内经备案实际享受15%优惠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近3000家,财政部门承担相应的税式支出约70亿元。截至2011年9月,示范区内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9297家;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拥有专利数3794个,其中发明专利2005件;68家企业通过欧盟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CE)、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体系认证(FDA)和下一代互联网协议认证(IPV6)产品认证确认,1421家企业通过其他认证确认。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关村科技综合实力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多举措引领文化繁荣。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建设首都文化中心,形成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北京市依托人才集聚、文化产业基础好的优势,形成了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一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落实与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企业、产业联盟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引导动漫企业申请相关税收优惠,帮助动漫企业获得了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促进动漫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北京共有经认定的动漫企业38家,占全国的9.77%,其中绝大多数企业是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另外,针对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且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非物质遗产企业税收情况调查,与非物质遗产生产企业、传承人进行座谈,听取非遗传承税收政策方面现实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等问题,提出制定非遗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议。针对财政性补助资金因免税认定程序不畅而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问题,主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理顺工作程序,减轻非遗企业税收负担,切实为非遗企业传承发展排忧解难。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办和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I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1年11月1日起,调整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至国家规定的上限。按期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提高至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提高到500元。
(四)通过多角度制度安排,解决“就业难”问题。一是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另外,考虑到北京职工工资较高等实际情况,为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国家规定的基准扣减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即每人每年4800元。二是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服务业。鼓励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业务,积极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总结2009年以来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2011年,累计向123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1亿多元。鼓励开展家政服务业,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服务范围包括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五个方面。鼓励开展食品销售等流通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并将常见各类蔬菜、食用菌等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三是积极促进安置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征全市30多家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65万元。促进就业相关税收政策在激励无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力吸纳企业特别是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财
责任编辑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