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近年来,陕西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转变合作模式,扩大了与双边及多边政府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截至2010年12月,共签约外国政府贷款项目86个,协议金额14.2亿美元。其中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项目利用外资1600万美元;省、市、县卫生领域利用外资4700万美元;支持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利用外资贷款1500万美元。
(一)扩大引资渠道,增加合作伙伴。在国外贷款资金使用上,采取了“国外资金联合使用,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新思路。在国外资金联合使用方面,为了巩固和扩大日元植树造林项目成果,继续申请了亚行贷款4000万美元和全球环境基金赠款166万美元西北林业发展项目。结合亚行灾后重建项目,又申请了利用沙特基金会贷款1000万美元实施汉中市人民医院、镇巴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和安康市旬阳中学教学楼重建项目。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更愿意在节能减排领域向我国提供贷款支持。借此机会,陕西省加大了在节能减排方面利用国外贷款的力度,并提出“绿色国外贷款项目”的新概念,坚持利用国外贷款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相协调,将环境、生态指标与转贷银行的风险评估指标同样纳入财政部门的评审意见。将对环境的保护、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财政部门财务评审的标准之一。目前,陕西省正在深入探索与节能环保相关的国外贷款机构合作。2010年,陕西省长安银行已经与德国复兴银行就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领域的中间信贷业务达成初步贷款意向。此外,针对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缺乏土建和流动资金支持的特点,省财政厅及时与项目转贷银行、国内商业银行沟通,通过转贷银行和国内银行贷款的形式解决项目配套资金的问题。陕西龙圣气调库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项目共申请到中国进出口银行5000万元配套资金,极大地缓解了项目流动资金缺乏的问题。日元再转贷安康桂花水电站项目正在申请中国清洁能源机制基金贷款和农发行贷款。
(二)加强与省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厅内处室之间的沟通。近几年,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逐渐减少。为此省财政厅主动与省发改委、教育厅、林业厅、水利厅、交通厅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合作与沟通,统一认识;鼓励有实力的境外贷款机构到陕西省发展,支持和帮助境外贷款机构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支持转贷银行、采购代理公司等咨询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规划;提前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国别比选等工作。通过努力,2010年陕西省对条件比较成熟的涉及职业教育、农业和卫生领域的10个项目列入项目库。在财政厅内部,及时与支出处室联系,及时了解省级财政的主要扶持方向和建设内容。结合国外贷款的支持领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项目单位尽快上报项目。2010年,结合全省民生八大工程规划,主动与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等单位联系,介绍奥地利政府贷款条件,鼓励、支持项目单位申报奥地利政府贷款。结合财政厅职业教育规划,主动向全省11所职业教育学院推荐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目前已经有3家职业技术学院列入国家发改委项目清单。同时,还积极与厅内主要处室及时联系,对当年拖欠外国政府贷款本金、利息的项目及时实施财政扣款。
(三)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资金方面,采取“双保险”管理方式。从项目立项申请开始抓起,对所有新上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开展财政评审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独立评审,将中介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转贷管理办法》对转贷银行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严格审核,要求项目转贷银行对风险评估报告承担一定的审核责任。通过财政评审和转贷银行的风险评估报告“双保险”,确保贷款资金从一开始就能运用到项目上,从而从源头上遏制套取贷款资金的现象。在财务方面,抓规范制度、监督约束和整改促效建设。一是通过与转贷银行、采购代理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合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定期与项目单位和基层财政部门核对资金和债务,确保国外贷款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对项目采购的监督管理,重点审核项目采购清单并指导监督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擅自扩大采购范围的现象,并确保采购程序符合国内外有关规定。三是积极开展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专项检查,配合省审计厅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年度审计。通过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实施质量和贷赠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债务管理方面,实施奖惩机制。截至2010年底,陕西省根据利用外资实际情况,建立还贷准备金累计已达5亿元人民币,对陕西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风险防范起到关键作用。近年来,省财政厅在清理到期债务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一是对连续两年以上产生拖欠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单位,按照财政部要求收取资金占用费。二是积极运用奖惩机制,对还贷措施到位、及时还清到期债务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予以表彰和专项工作经费奖励;对不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的项目单位和有关单位给予通报,在新上项目方面予以限制。
(四)开展外国政府贷款绩效评价方面。2010年,省财政厅继续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聘请行业专家和中介机构为重点,积极开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填写项目信息调查表,开展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和省级相关部门对行业专家和中介机构提出的绩效评价等级进行分析确认。2008—2010年,全省共完成了66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平均得为2.55分,评分等级为“优”。其中,单个项目“优”等级的有48个,占整体绩效评价的72.7%;评分等级为“良”等级的有8个项目,占整体绩效评价的12.1%。总体优良率为84.8%。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