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嵇明 万平 (作者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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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国经济都是出口型经济,国际贸易的低迷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贸易的萎缩,国内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影响。
芬兰、瑞典两国是典型的北欧福利国家,在应对上世纪90年代北欧金融危机和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对我国制定应对金融危机的财经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芬兰、瑞典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
1985—1989年,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国家出现了房价和股市价格呈倍数增长的现象。北欧国家为了解决经济过热问题,于1987—1992年间陆续升息,导致经济出现衰退及资产价格剧烈下跌,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稳定及民间消费行为,实体经济也遭受严重冲击。从1991年开始,北欧各国政府迅速采取不同方式拯救市场。芬兰政府成立了政府保证基金,并对部分银行实施国有化,整合了全国250个储蓄银行,合并了当时最大的两个芬兰商业银行。同时,芬兰银行将延期90天以上偿还的贷款都计入不良债权,并及时公布银行的财务内容,加强透明度,顺利实现了对金融体系的改革。瑞典则成立银行协助局,推行信用担保,对国内114家银行的所有存款及信贷实施担保;成立特别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央清算机构,制定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筹集140亿美元的重组基金,接管国...
两国经济都是出口型经济,国际贸易的低迷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贸易的萎缩,国内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影响。
芬兰、瑞典两国是典型的北欧福利国家,在应对上世纪90年代北欧金融危机和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对我国制定应对金融危机的财经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芬兰、瑞典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
1985—1989年,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国家出现了房价和股市价格呈倍数增长的现象。北欧国家为了解决经济过热问题,于1987—1992年间陆续升息,导致经济出现衰退及资产价格剧烈下跌,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稳定及民间消费行为,实体经济也遭受严重冲击。从1991年开始,北欧各国政府迅速采取不同方式拯救市场。芬兰政府成立了政府保证基金,并对部分银行实施国有化,整合了全国250个储蓄银行,合并了当时最大的两个芬兰商业银行。同时,芬兰银行将延期90天以上偿还的贷款都计入不良债权,并及时公布银行的财务内容,加强透明度,顺利实现了对金融体系的改革。瑞典则成立银行协助局,推行信用担保,对国内114家银行的所有存款及信贷实施担保;成立特别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央清算机构,制定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筹集140亿美元的重组基金,接管国内大型银行。截至1993年,瑞典和芬兰政府分别向银行业注入了650亿瑞典克朗和542.78亿芬兰马克,分别占GDP的3.77%和10.38%。瑞典在危机结束后五年内将资产变卖,基本补偿了救市成本,芬兰的保证基金也有盈余。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两国金融体系受影响不大,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两国都改良了银行体系,加强了对金融系统的规范和监管,使金融体系抗击风险能力大大增强。但由于两国经济都是出口型经济,国际贸易的低迷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贸易的萎缩,国内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影响。2008年第四季度,两国对外贸易大幅度下降,导致芬兰GDP增长率只有0.7%,而瑞典国内需求出现零增长。
二、芬兰、瑞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财经政策
2008年以来,两国采取了一系列财经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一)增加公共开支,减免税负
1.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芬兰政府启动3.3亿欧元的项目投资计划,带动了规模达17亿欧元的各类项目建设,创造了近万个就业岗位,有效地解决了失业问题,同时拉动了国内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经济发展。
2.加大促进就业投入。一方面在人们失业时提供暂时的收入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对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维修、维护、家政服务等收入相对较低的行业进行了补贴,并给地方政府以直接财政支持,帮助人们回归劳动力市场。如芬兰拨款2.3亿欧元用于扶助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以及实施可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工程,从而促进国内就业。瑞典在2009—2011年安排230亿瑞典克朗,加大对失业者的支持力度以及增加对高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的投入,分三年为5.87万、7.2万和3.42万人提供就业机会或再就业教育协助。
3.加大企业保障力度。为帮助国内企业渡过难关,两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直接出资或担保融资的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或行业的保障力度。如瑞典政府出台了一项280亿克朗的救援计划,用于支持遭受打击的汽车行业。该计划包括向企业提供用于开发绿色技术的贷款保证,约200亿克朗;建立国有研发机构,约30亿克朗;实施汽车企业危机救援,约50亿克朗。瑞典政府还向瑞典出口信贷公司提供最高约1000亿克朗的出口信贷,将出口信贷担保提高到3500亿瑞典克朗,此举改善了瑞典出口企业在重大项目上的融资机会,有效解决了金融危机导致的长期出口信贷短缺问题。
4.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两国政府历来很注重科技研发,为应对经济衰退,进一步加大了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了企业科技研发的积极性,增强了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同时加强了大学的基础研究和科学研究投入,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智力和人才支持。如芬兰将科技与研发投入增加到其GDP的4%,其中1.2%来自公共部门,而欧盟的整体目标是GDP的3%,其中1%来自公共部门。芬兰计划到2011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7.6亿欧元,主要支持企业的科技研发创新、资助大学促进基础研究以及支持地方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和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
5.实施减税政策。一是对家庭个人减税。芬兰的低收入阶层收入税下降1.4%,中级收入阶层下降1.25%,高收入阶层下降1%,总减免额达8.7亿欧元。瑞典政府减税100亿瑞典克朗来刺激就业,税后个人工资提高200至250瑞典克朗,维护了工薪阶层的工作稳定。二是对企业减税。2009年瑞典将公司税由28%调整为26.3%,国家相关税收由2008年的1046亿克朗下降到2009年的840亿克朗,并在2009年秋季预算中推出了价值160亿瑞典克朗的企业减负计划,降低了企业税、社会贡献费。芬兰制定了保险费用减免计划,旨在帮助受危机影响而难以融资的企业减轻金融负担,困难企业可以申请保险金的减免以及金融借贷,企业可以更好获得金融资金。
(二)调整利率政策,加强金融行业监管与保障
虽然芬兰、瑞典两国的金融行业未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很大影响,但是两国政府仍然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同时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保障,稳定金融系统,增加市场流动性,进而恢复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
1.采取调息政策。两国加强了银行利息的宏观调控,通过调整利率引导、控制国内经济投资与消费,对国内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瑞典为了促进企业生产、提高就业率,并达到2%的通胀目标,采取大幅度降低利率的措施。2009年10月8日和22日分别将基准利率降至4.25%和3.75%,同年12月4日,瑞典央行大幅降低基准利率,从3.75%降到2%,这是1994年以来瑞典中央银行幅度最大的基准利率下调。调息政策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带动了瑞典国内就业形势好转。
2.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两国政府都相当重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近些年来,不仅加强了国内金融行业的监管,还加强了跨国、跨区域合作,成立监管团加强跨境监管。如芬兰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成立了金融监管局作为监管金融行业的专门机构,芬兰中央银行参与监管事务,两者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一个银行出现问题,由监管机构单独监管;如果多家银行出现问题,芬兰央行介入进来。同时,两国作为欧盟的成员国,参与了欧盟的金融合作,共同加强金融监管协作,建立欧盟监管体系。
3.加强对金融行业的保障力度。在加强金融行业监管的同时,两国政府适时推出保障金融行业的措施,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提高国内人民应对危机的信心。如瑞典保障金融业的措施包括:实施储蓄和贷款担保,将私人存款担保提高一倍,出台了一项旨在稳定金融贷款市场的立法建议案,从而减少企业和家庭的借贷成本;出资600亿克朗,提高信贷市场灵活度,加强资金流动性;发行总额达1500亿瑞典克朗的国债,以稳定市场及应对因国际金融危机引起的票据市场短缺。
(三)削减政府债务和赤字,防范财政风险
由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耗费巨资用于刺激经济增长,两国政府财政赤字水平大幅上扬,政府债务也急剧上升。芬兰2008年占GDP4.2%的财政盈余,至2009年已转为占GDP2.2%的财政赤字;芬兰2009年政府债务已达752亿欧元,平均每位芬兰国民需负担1.4万欧元。瑞典2009年财政赤字达1760亿克朗,其中950亿克朗用于加强中央银行的货币储备,810亿克朗用于弥补税收不足造成的财政亏空,而2008年政府财政盈余580亿克朗。
为平衡财政赤字、化解政府债务,两国政府在2010年国内经济形势有所好转的情况下,采取削减公共支出等措施,减少社会保障投入,使政府债务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2010年,芬兰政府性债务占GDP的49.7%,瑞典政府性债务占GDP的46.1%,均低于安全警戒线60%,好于欧盟平均水平70%。2010年,瑞典财政赤字占GDP比例为0.5%,芬兰财政赤字占GDP比例为2.2%,好于欧盟其他国家。
三、借鉴与启示
总体来看,芬兰、瑞典两国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特色,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北欧国家积累了一定经验。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等有很大不同,但芬兰、瑞典两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财经政策选择方面,仍给予我们很多启示。
(一)相机抉择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政策力度、侧重点
在两次金融危机中,芬兰、瑞典两国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策力度和侧重点,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从我国情况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带动了国内经济的增长。当前,世界经济虽呈缓慢复苏的态势,但不确定因素很多,复苏的基础不牢。我国经济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还不少,特别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管理通胀预期仍面临较大压力。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跟踪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一方面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要调整政策的力度、节奏、侧重点。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把握财政赤字和政府公共投资规模,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芬兰、瑞典两国财政难以承担“高福利”的重负,因而相继采取了福利制度改革,减少对社会福利、医保和教育的预算投入等。事实说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考虑财力可能,要把财政可承受能力统筹考虑进来。从我国情况看,2010年,我国财政赤字1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2.5%;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17%。从规模上和国际比较来看,风险完全在可控范围内,但我们仍然要高度重视财政风险问题,认真研究和制定化解财政风险的预案和措施。一要继续完善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增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二要进一步健全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使用制度,发挥好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依法参照执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逐步形成有利于稳定预算来源的机制,支持经济平稳增长。三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重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承诺行为,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三)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20世纪90年代北欧金融危机中,芬兰、瑞典整顿金融行业的主要经验是加强对国内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两国的主要经验是加强跨区域的金融监管合作。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实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保护金融安全“稳定器”作用,保证了我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是面对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我国金融监管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的矛盾,监管的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和防控,以适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财政部门在对金融企业实施财务监管的同时,还要发挥其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中的作用。同时为了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我国还应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加强金融信息交换、政策融合、危机管理以及联合行动,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影响力,使信息共享原则、监管标准的设定更符合我国利益。
(四)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芬兰、瑞典发展成为在诸多科技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当代科技强国,离不开两国在科技政策调整、科技发展的协调与指导、创建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芬兰、瑞典两国的经验说明,只有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特别是企业创新能力、核心技术、研发能力较强,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类经济危机的冲击,才能使经济发展保持活力。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2010年我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为3226.86亿元,比2009年增长17.6%,约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6%。在不断加大科技支出的同时,还应制定中长期的科技兴国基本战略,不断调整完善科技政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社会利用知识和研发成果的能力,有选择地发展重点高科技领域;要加强对企业科技研发的支持,从政策和资金上对支柱产业的科技开发重点扶持,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相互沟通,密切协作,推进产业交叉与渗透,开辟新兴技术行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要进一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国际化进程,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财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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