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已进入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阶段,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然而,现阶段农村义务教育中仍存在总体经费投入不足、地区间非均衡发展、“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教育质量难以有效保证等问题,亟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之中,健全完善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项目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为促进地区间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各级政府的负担比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中,教师工资经费是最大的一项支出,平均占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经费的80%以上。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经费承担主要责任,对中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承担部分责任,东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则主要由省级政府负担。省级政府和县级政府也应进行明确的责任分配,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县,省级政府应配合中央政府承担起重要责任。此外,应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保护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
2.完善和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农村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着硬件设施不全、卫生安全无法保证、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等问题。在政府层面上,应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力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着食宿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现象,与城市学校水平差距很大,应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上的差距。三是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监督管理。应定期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将部分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人员纳入财政编制,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使留守儿童能够接受到更高水平的管理和教育。
3.探索实施教育券制度。通过实施教育券制度,政府将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通过结算发给学生,学生可自主择校,从而有利于教育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流动儿童教育的教育券制度的具体流程设计如下:首先,政府将其应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制成“义务教育券”,分发到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手中,他们流动到哪里就将自己的教育券上交给所在学校,再由学校交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凭其所收教育券的数量向相应级别的政府申请划拨教育经费。实施教育券的前提为政府是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这在我国已初步具备条件,因此通过教育券制度的实行,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提高教育的公平性。财
责任编辑 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