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吴伟刚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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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酒泉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风能资源可开发利用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2007年9月,国务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酒泉被确定为5个大型风电基地之一。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酒泉定位为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和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研发制造基地;计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光电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届时酒泉将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因为风电产业资本密集的特性,增值税转型政策对风电产业和酒泉地方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前税收效益的测算
依据增值税转型前的税收政策,以2010年和2015年风电发展规划数据为标准,对风电产业税负进行测算。
1.增值税
首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风力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另外,酒泉风电基地全年满负荷能发电2300小时,380万千瓦风电装机特许权中标含税电价为0.53元。
根据发电量=装机容量×满负荷发电小时数,含税产值=发电量×电价,实现增值税=含税产值÷1.17×17%×1/2;2010年,酒泉建成...
甘肃省酒泉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风能资源可开发利用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2007年9月,国务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酒泉被确定为5个大型风电基地之一。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酒泉定位为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和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研发制造基地;计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光电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届时酒泉将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因为风电产业资本密集的特性,增值税转型政策对风电产业和酒泉地方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前税收效益的测算
依据增值税转型前的税收政策,以2010年和2015年风电发展规划数据为标准,对风电产业税负进行测算。
1.增值税
首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风力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另外,酒泉风电基地全年满负荷能发电2300小时,380万千瓦风电装机特许权中标含税电价为0.53元。
根据发电量=装机容量×满负荷发电小时数,含税产值=发电量×电价,实现增值税=含税产值÷1.17×17%×1/2;2010年,酒泉建成发电的516万千瓦风电装机,年发电量可达118.68亿度,实现销售收入62.9亿元,实现增值税4.57亿元;2015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71万千瓦后,年发电量将达到292.33亿度,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实现增值税11.3亿元;也就是1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每年可实现增值税88万元。
另一方面,酒泉地区电网为330千伏主网架,通过二回330千伏长链式线路与甘肃主网相联,距离主网负荷中心超过800公里。受其影响,实际风电并网容量并没能达到理想状态,2008年上网发电装机容量41万千瓦,上缴增值税为2154万元,即在实际运行中1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全年实现增值税52万元,与按照风电理论数据测算的88万元相差36万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目前,酒泉地区在建和已建成的风电企业共18家。2008年税制改革前,除洁源公司、新安公司、国投酒泉第一风电公司等内资企业缴纳城建税66万元,教育费附加30万元外,其余因为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均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按照内外资企业税负统一这一政策来分析,外资企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010年可实现城建税2800万元,实现教育费附加1200万元;2015年可实现城建税1亿元,教育费附加3000万元。
3.企业所得税
由于风电产业经营费用和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长达8年至15年,大多数风电企业短期内不能满负荷发电,输送能力不够,都处于亏损状态,暂时不会实现企业所得税。按照目前已经盈利的洁源公司盈利水平测算,每1万千瓦单位装机容量企业实现所得税约20万元,到2015年全地区企业可实现所得税约2.5亿元。
二、增值税转型的影响
2009年1月1日,国家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在计算销项税额时抵扣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金。目前,风电企业设备购进费用平均约占总投资的75%左右。以一个装机容量1O万千瓦的风电项目为例,如果全部采用1.5兆瓦风机装组,建成需要66台风机,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每台风机需资金1050万元:总投资=66台×1050万元=69300万元,其中生产型设备投入=69300×75%=51975万元,进项税金=51975×17%=8836万元,除去2008年增值税转型前计征增值税520万元,可递延抵扣8315万元。
由此测算,酒泉风电基地到2010年建成风电装机516万千瓦,除2008年已建成的51万千瓦外,有465万千瓦开始执行新税制。465万千瓦总投资约322亿元,其中:设备投资242亿元,需抵扣进项税额41亿元,若以2010年风电场年缴纳增值税4亿元计算,一期建设的风电工程需1O年左右才能抵扣完毕。在此期间,由于风电基地增值税为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为零。如果现有风电企业在2010年基础上不断扩大风电装机容量,则企业实现增值税的期限将在2020年以后继续顺延,直至抵扣设备全部进项税为止。
增值税转型政策创造了8—10年的抵扣期,为风电企业培育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同时,原本可以享受的即征即退50%增值税优惠政策无法实现,并且,2008年以前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享受退付增值税优惠政策改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政策,企业需要承担巨额的当期留抵进项税额,增加了企业的贷款和利息负担,进而影响了企业利润。另一方面,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力的影响更为深远,增值税转型前风电企业当年生产当年纳税,转型后这些税收将推后8—10年实现,地方政府前期巨大的投入不能及时收回。
三、目前风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加大对发展风电产业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力度。国家为发展清洁能源,支持企业投资风能发电,实施减半征收增
值税,允许抵扣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的政策,并出台了《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风电企业进行政策性补助,为加快风电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初步统计,建成10万千瓦风电机组,地方政府需安排投入资金360万元。但是,增值税转型政策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投入无法形成收益,也挫伤了地方政府支持风电产业、发展洁净能源的积极性。根据测算,增值税转型后,酒泉地区2010年516万千瓦装机投产,税收减少4亿元,影响当地财力1亿元;2015年1271万千瓦风电基地建成后,每年税收减收10亿元,影响当地财力2.5亿元。
因此,为调动地方政府支持发展风电产业,将风力资源转化为清洁能源,建议将风电产业纳入清洁能源开发补贴范围,对支持发展风电产业的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按照当年建成风电装机容量或上网电量给予一定奖励,以弥补地方政府增值税转型后发展风电产业造成的财力减收。
2.加大对风电场及发电装备制造产业园的支持力度。酒泉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开发建设玉门、瓜州、肃北等地风电场,。同时,为配合风电场建设,正在规划建设酒泉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面积6平方公里,力争到2015年,形成年产150万千瓦的风机成套设备生产基地,使风电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风电产业的积极性,建议成立国家级风电能源经济开发区,支持洁净能源开发和利用,并通过财税政策给予扶持。并且,将风电能源开发和利用纳入国家综合开发项目,运用中央财政补助或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风电场开发和风光电装备制造业建设。财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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