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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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行政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厦门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行政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探索建立预约调拨和公物仓、实行网上审批等具体操作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资产处置制度,规范行政单位资产管理行为
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是依靠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的。厦门市财政局作为计划单列市的行政资产管理部门,自200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以及评估项目等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在资产报废报损管理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报废报损的资产进行科学分类,规范行政单位资产的报废报损具体操作标准,特别是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置的行为进行具体界定,加强审批管理,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并配套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审批判断标准。比如,对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需提前申报报废的处置资产,要求提供技术质量部门书面证明材料;电梯设备、锅炉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须提交技术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
为规范行政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厦门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行政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探索建立预约调拨和公物仓、实行网上审批等具体操作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资产处置制度,规范行政单位资产管理行为
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是依靠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的。厦门市财政局作为计划单列市的行政资产管理部门,自200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以及评估项目等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在资产报废报损管理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报废报损的资产进行科学分类,规范行政单位资产的报废报损具体操作标准,特别是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置的行为进行具体界定,加强审批管理,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并配套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审批判断标准。比如,对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需提前申报报废的处置资产,要求提供技术质量部门书面证明材料;电梯设备、锅炉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须提交技术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丢失的资产申请报损,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立案证明、未破案证明,以及对资产管理责任人的处理决定等材料;危房须提交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力求用严格规范的制度来办事,把人为自由裁量权降到最低限度。在资产调拨管理方面,除了赋予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同的调拨权限外,还根据调入调出双方不同的经济性质给予不同的调拨政策。在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面,通过规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正确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量,维护了国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制定制度的目的在于执行。为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2009年厦门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行政资产管理情况检查,把资产管理检查的目光重点放在行政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环境上。到单位实地检查之前,事先向重点检查单位发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检查提纲》,以取得行政单位对资产管理检查的理解和配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行政单位未能按制度规定办事的行为,责令违规的单位向财政部门提交专题说明材料和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对外投资项目,对投资管理不善的,进行定期跟踪督查,对长期亏损的项目,合同投资到期后责令终止项目。
二、建立预约调拨制度,盘活行政单位资产
结合工作实际,2008年出台的《厦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管理办法》,改变过去闲置资产由调出单位自己找接收单位的自由分散模式,对单位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利用率低下的国有资产,或因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及其他需要进行调拨的资产,由财政部门统一回收进入公物仓,并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信息,有意接收资产的单位可预约申请调拨,从而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及时回收,在调剂资产给财政核拨或财政核拨补助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时实施无偿调拨;在调剂资产给市属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区级单位时实施有偿调拨,从而有效改善了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产配置“贫富不均”的局面。在确保行政资产完整安全的基础上,厦门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库存物资的维修整合力度,对闲置资产进行合理调剂,2008—2010年上半年,共调拨各类资产148057台,资产原值达38831.28万元,有效盘活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
三、建立资产公物仓,提供物资调剂平台
为规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厦门市财政局委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建立公物仓,探索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公物仓在“受托管理、接受监督,短期储备、调剂余缺,循环使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处置规范”原则的指导下,负责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罚没物资进行分类处置管理。对于由行政事业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项论坛、展览(博览)会、文化艺术体育表演等大型活动的临时机构购置的资产,在活动结束后统一交由公物仓集中管理,以备下次活动使用,提高了资产的利用率,有效节约了财政性资金。近年来,厦门市公物仓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06—2009年间,通过公物仓共处置房产面积22277.35平方米,实现处置收入2.21亿元;处置其他固定资产收入521.8万元,扣除公物仓租金支出、运输及装卸费用支出后,结余资金2.26亿元。通过公物仓库共维修、整合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7500台,账面价值646.2万元,其中有1282台办公设备调拨、赠送给宁夏、西藏等地区的学校等基层单位,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节省了财政开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对口支援单位利用电教设备办学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于已进入公物仓、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暂时不用、而又无法通过调拨渠道走出公物仓的资产,厦门市财政局制定了动产、不动产委托评估拍卖实施办法,明确资产处置“以拍卖为主、残值作价处理为辅”为原则,通过规范实物资产转让程序,公开拍卖仍有使用价值的回收资产,最大限度地挖掘了废旧资产在市场中的潜在效益,确保资产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拍卖降价审批机制等细节问题厦门市财政局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对无法一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进行降价拍卖,每次降价幅度不低于委托价的20%,经两次公开降价拍卖仍未成交的,原则上应撤回委托,重新选取拍卖机构;市财政局须派员到场监督,必要时要邀请公证员到场公证;在处置价值较高的资产时,采取保留底价等方式,遏止专业买家串标行为,提高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比如,在拍卖公房资产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版面发布拍卖公告,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对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厦门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国库。
四、实行网上审批,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为提高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2009年初,厦门市财政局开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事项网上审批,并于2009年底将网上审批事项拓展到行政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项目。由于网上审批工作涉及范围广、环节和人员多,为保证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厦门市财政局通过明确局内部审批岗位工作职责、审批办理时限、规范办事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网上审批工作,形成了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厦门市财政局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网上审批机关,市财政局委托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网上审批受理、初审和复审工作,局相关处室负责固定资产处置网上审批的审核工作,分管局领导全面负责固定资产处置网上审批工作。二是限定办理时限,对于报送材料完整规范且符合固定资产处置条件的,从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必须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工作。三是规范办事程序,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的程序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厦门市实施资产管理网上审批一年多来,审批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时限缩短了,在市机关效能办公室的“在线监督”中,从未出现“亮红灯”(即工作时限超时警告)和被投诉现象,有力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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