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不足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滞后直接影响广大农民消费需求的增长。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致使农民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消费信心不足,消费增长缓慢。可见,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将广大农民手中的收入转化为现实的支出,将农民的消费释放出来。
1.建立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是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的根本保证。以土地保障为基础、家庭保障为依托的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已经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根据国家人口普查结果推测,我国2030年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老龄人口占全社会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0%以上,其中70%为农村人口。因此,如果不尽快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不仅不能扩大农村消费需求,还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尽快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障制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废除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缴费为辅、国家给予扶持为基本原则,以完全积累制为资金运行模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由于政府投入有限、集体补助不到位,已基本上演变为一种个人储蓄积累保险,没有发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功能。第二,要扩大农村新型养老保障的覆盖面。目前我国虽然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农村养老保障项目,但是,新型养老保险覆盖率还不到全国10%的市县。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新型养老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合理确定参保对象,无论是被征地农民,还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或是从来没有离开土地的农民群众,只要其农民身份没有变更,均应纳入农村养老保险范围。第三,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障资金的同时,加大政府的补助比例。农村养老保障是一项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因此,不应该主要靠农民个人储蓄积累来完成。政府应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加大给付比例。最后,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只有健全的养老保障才能使广大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老有所养,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水平,从健全的养老保障中找回消费信心。
2.全面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内在动力。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陷入低谷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取得了可喜进展,有利于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责问题,从而增强农民消费预期,扩大农村消费。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笔者认为:一是要继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如提高给付比例、加大对医疗硬件设施的投入等。二是在以大病保障为主的基础上兼顾乡村门诊小额看病。大病统筹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患大病时的燃眉之急,但还远远不够。目前在农村因小病没钱治疗而被拖延成大病、重病的现象仍然很多,兼顾门诊小额费用的补偿可以解决受益程度的问题。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而确保资金正常规范运行。
3.加大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力度是提高农村消费水平的关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要通过立法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有法可依。通过政策法规明确参保对象、资金来源、保障水平等,使农村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有法律保障。二是科学界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国地域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统一制定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是不现实的,各地区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科学确定保障水平,以满足贫困人口维持最低生活的物质需要。三是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要调动非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力量,广泛募集保障基金。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