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广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投资、税收、土地、矿产资源、价格、收费等方面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之后,相继出台了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抢抓历史机遇,充分运用政策和资金手段,支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广西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从广西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出发,充分运用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区财税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适合广西资源、市场、区位优势的各类工业产业,特别是近年来,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支持了自治区千亿元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在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采取财政担保、贷款贴息、构建投融资平台、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经济建设资金投入格局。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截至2008年底,共为5766户(次)享受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事项,减免税款达119.29亿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国有、股份制、民营等各种性质企业,涉及农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信息、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医药、机械、汽车、轻工、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其他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通过有步骤、有重点地壮大优势产业和加快重点区域发展,打牢财政增收的财源基础,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广西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以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累计安排基本建设支出超过400亿元,全区公路、铁路、民航、能源和水利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基础设施面貌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从2001年起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战略思维,累计筹措资金70多亿元,采取大会战的形式,倾力支持了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及东巴凤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桂西北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等一大批关乎全局、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地缓解了制约全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加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2009年全区财政支农支出达到208.66亿元,是2000年的7.7倍,9年间年均增长25.5%,高出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率3个百分点,高出经常性财政收入7.42个百分点。同时,按照“增粮、增收、增效,保供给、保民生、保发展”的思路,有效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壮大。2009年全区财政教育支出达到290.44亿元,是2000年的6倍。其间,大力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学校建设以及中高等教育建设等工程,推动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2007年经教育部认定,在全国五个少数民族地区中率先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三是支持医疗卫生条件改善。2009年全区财政安排的医疗卫生经费达到110.49亿元,是2000年的10倍。其间,着力支持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了全区卫生事业进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2009年全区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达到202.04亿元,是2000年的17倍。其间,推动全区逐步建立起包括养老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抚优安置、社会救济、城乡医疗救济等全面系统、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推动科技文化事业进步。一是支持健全科技自主创新体系。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科技投入特别是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形成了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对重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特色优势金属及新材料、汽车、机械、医药、食品、电子信息等领域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促进重大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相继建设了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农家书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同时,安排农村文化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活动、购买流动舞台车等,支持地方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
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00—2009年,自治区财政对下各项补助支出(包括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累计达3351.45亿元,年均增长28.7%,高于同期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0.3%的年均增幅。其中,为了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03年制定出台了《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暂行办法》,2000—2009年,自治区对下一般性(过渡期)转移支付累计达到416.45亿元,全区近90%的市、县享受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6年起,单独设立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截至2009年,三项转移支付总额超过27亿元。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05—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奖励资金达到27.1亿元,下达市县“三奖一补”资金41.48亿元,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的积极性。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广西自治区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203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77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2.1%。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0年的85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791亿元,年均增长13.98%。全区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220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66.89亿元,年均增长13.9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由147亿元增加到620.8亿元,年均增长17.31%。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由2000年的258.4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606.25亿元,年均增长22.53%。
责任编辑 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