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周安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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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随着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深入开展,如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成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命题。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部门和单位违规侵占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主要有四种类型:多开账户,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私设账簿,将部分收支在单位会计账户外核算,规避财政监督;隐匿收入,将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游离“收支两条线”管理之外,形成“小金库”资金来源;转移资金,向下属单位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频频发生、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一是单位负责人对遵守财经法规缺乏自律性,这是“小金库”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的主观因素既有主观“好意”,如通过“小金库”改善食堂伙食或用于办公开支;也有主观“恶意”,如请客送礼、公款私用等。无论主观上的“好意”或“恶意”,客观上都造成了违规违纪、败坏党风政风的后果。二是单位财会人员缺乏业务把关的自觉性,没有发挥防止“小金库”的岗位职责作用。三是财政监管缺乏有效性。个别单位之所以能够隐匿收入或向下转移资金,说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到...
目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随着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深入开展,如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成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命题。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部门和单位违规侵占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主要有四种类型:多开账户,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私设账簿,将部分收支在单位会计账户外核算,规避财政监督;隐匿收入,将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游离“收支两条线”管理之外,形成“小金库”资金来源;转移资金,向下属单位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频频发生、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一是单位负责人对遵守财经法规缺乏自律性,这是“小金库”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的主观因素既有主观“好意”,如通过“小金库”改善食堂伙食或用于办公开支;也有主观“恶意”,如请客送礼、公款私用等。无论主观上的“好意”或“恶意”,客观上都造成了违规违纪、败坏党风政风的后果。二是单位财会人员缺乏业务把关的自觉性,没有发挥防止“小金库”的岗位职责作用。三是财政监管缺乏有效性。个别单位之所以能够隐匿收入或向下转移资金,说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部门预算管理还不够精细、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四是财政法规建设存在滞后性。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的法规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现行法规中对财政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办法还缺乏必要的威慑力,一些单位对私设“小金库”仍存在侥幸心理。
“小金库”问题正成为扰乱财经秩序、破坏党风党纪的“社会公害”,防治“小金库”工作已刻不容缓。但是,根治“小金库”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应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而且“预防”比“治理”更重要,应从法制、监管、技术和思想四个层面入手,建立一种使各个部门单位“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在法制层面上,要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法律级次为突破口,加大财经法规对私设“小金库”的约束力。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财政资金支付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并提升其法律级次,切实提高财政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同时,适应形势要求,加快《预算法》修订进程。进一步补充和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条例,特别要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增强财经法律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减少各种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行为。
在监管层面上,要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契机,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财政监管与“小金库”是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财政财务管理越精细,私设“小金库”就越困难;财政监管面越广,“小金库”的生存空间就越窄。所以,建立控管有效、约束有力的财政监管机制,是防治“小金库”的关键环节。在这方面,青岛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初步构建了“事前有预警、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跟踪有反馈”的全过程财政监管约束机制。具体措施为:
一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预算改革试点。以文化产业、科技、促进就业、农村住房、农业示范区建设、城市维护费等8项专项资金为突破口,实行“先有评审,后有预算;择优安排,滚动管理;跟踪问效,奖惩结合”的绩效预算管理。对这8项专项资金,首先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然后由财政部门对项目和支出预算进行综合评审,在两轮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择优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绩效预算管理的特点是用公开透明的评审方式,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而且将资金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可堵塞违规侵占截留专项资金的漏洞。
二是用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2009年,青岛市财政局按照“分类管理、逐项规范”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收入纳入财政管理范围,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增强非税收入征管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同时,还制发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等,需先报批并办理有关手续,收入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支出统筹安排使用。目前,青岛市财政局正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争取在2011年前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统筹安排,从制度上和管理上杜绝单位隐报国有资产收益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三是制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建立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挂钩机制。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青岛市严把资产管理入口关,从源头上规范资产配置。2009年下半年,研究制定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对单位资产配置从价格和实物量上实行双重控制,促进部门预算与资产配置紧密结合。下一步,青岛市还将搭建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将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资产,由单位自行采购改为财政部门集中购置、统一配备,明确资产使用期限,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从单位资产收益环节截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四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约束。针对2009年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规模大、运行快的情况,青岛市及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办法。一方面设立专户,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另一方面建立投资项目预算支出的事前评审制度和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在做实做细做准项目预算的基础上,预先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竣工后连同财务决算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财政部门审查考评和追踪问效,促使项目资金管理由事后决算审查向全程绩效监管的转变。
五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关口前移,启动重大项目预算评审试点工作。2009年,青岛市财政局先后对文化产业资金项目、土地调查经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进行预算前评审,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土地调查经费评审共审减6300万元,综合审减率达到55%。预算评审工作的开展,一方面确保了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也初步摸索出了一条对财政资金实施源头控管、科学理财的新途径。
在技术层面上,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金财工程”信息系统,将预算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资金收付等信息纳入动态监控系统,全程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促进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用财行为。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以利于财政监督,将实行统一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的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逐步扩大到二、三级预算单位,使财政和所有预算单位联网,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财务收支全过程监督,截断转移收入进而私设“小金库”的渠道,最终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财政资金运行监控体系。
在思想层面上,要以加强专题培训和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自律意识。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作为“小金库”问题的一个核心环节,其自律性和法律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小金库”的存亡。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讲解、案件剖析和业务辅导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将财政监管链条向预算单位延伸,防范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会计信息失真、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同时,要严格财会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要求。此外,还要探索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对于任期满一定年限的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跨部门交流。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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