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并加强对地方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9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47亿元,后通过中央建设投资追加安排18亿元,全年共安排165亿元。截至2009年9月底,拨付中央财政资金1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7亿元的99%;截至12月16日,共拨付中央财政资金165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截至12月30日,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本级支出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未形成结转。
加强指导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国家农发办于2009年9月研究提出了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意见,对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应提高认识,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当前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分析和查找地方预算执行工作中的...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并加强对地方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9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47亿元,后通过中央建设投资追加安排18亿元,全年共安排165亿元。截至2009年9月底,拨付中央财政资金1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7亿元的99%;截至12月16日,共拨付中央财政资金165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截至12月30日,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本级支出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未形成结转。
加强指导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国家农发办于2009年9月研究提出了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意见,对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应提高认识,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当前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分析和查找地方预算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二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奠定基础。地方各级特别是县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应强化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市场变化和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情况,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选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项目评审工作,在国家农发办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指标(从2009年起提前下达下年度存量资金预算指标)、公布项目申报指南之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及时组织申报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限,组织好项目评估、审定工作,把好项目立项关。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按规定时间编报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经国家农发办审批或备案确认后,尽快批复至地(市)、县级。县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到位后,省、市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将中央财政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县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应尽快将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团、场),避免因滞留资金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经审批或备案确认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可在地方人大批准财政预算后、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前,先行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用款单位提供的报账凭证,对符合报账条件的资金,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另外,对地方财政扶持的开发项目,必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得将农业综合开发以外的其他支农资金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地方人大批准财政预算后,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在当年第二季度内下达地方财政扶持项目的资金预算指标,提高省本级对下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到位率。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动态监控;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并定期通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情况,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挤占挪用资金。把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紧密结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农发办加大对各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检查和考核力度,自2010年起将支出进度列为考核各地区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纳入“综合因素法”,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体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也应将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作为安排下年度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精心安排 加快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
2010年,国家农发办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提前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存量资金预算指标。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到资金早下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国家农发办于2009年9月测算提出了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了分部门资金预算指标;提出了提前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存量指标的建议,并测算提出了2010年各地区存量资金分配方案,于2009年10月份下达了各地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预算指标,为提前编报和批复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供了可靠保障,也为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创造了前提条件。
二是根据项目计划备案确认或批复情况,预拨一定比例的中央财政资金。按照国家农发办下发的编报项目计划通知要求,各地于2010年1月底前后报送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国家农发办于2月底前后完成部分项目计划备案确认或批复工作。预计在3月中旬全国人大批准预算之前,需预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0亿左右,约占全年中央财政资金预算(190亿元)的16%。
三是进一步加快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计划一经国家农发办备案确认或批复,立即办理2010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拨款文件,确保及时和准确,力争在3月底之前将中央本级支出预算全部下达完毕,比2009年再提前2个月;6月底之前将绝大部分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下达完毕,比2009年再提前3个月。同时,及时统计汇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后的工程损毁情况,分批分配、下拨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补助资金,力争在第三季度末将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全部拨付完毕。为切实加快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支出进度,国家农发办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贯穿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努力实现预算执行的目标化管理。
四是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从2010年起,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要定期向国家农发办报送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情况。国家农发办将通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进行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凡是发现无正当理由滞留财政资金的,除给予单独扣减财政资金预算指标或收回财政资金等处理外,还将资金支出进度列为考核各地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分配下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体现,做到奖优罚劣,以督促地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