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贾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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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各项重大决策,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年共计拨付各类资金2343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51万亿元,同比增长5.9%;实现利润1.34万亿元,同比增长9.8%;已交税金1.94万亿元,同比增长8.1%。
一、积极支持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是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2009年,中央财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决策部署,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投入和支持,为推动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推动电信企业改革。积极研究落实支持TD-SCDMA、三网融合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参与推进电信企业改革重组,顺利完成资金调拨任务,推动了电信企业的均衡发展。积极参与研究落实中国铁通集团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资产划分有关事项,推进电信体制改革逐步到位。
积极推动电力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电力体制...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各项重大决策,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年共计拨付各类资金2343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51万亿元,同比增长5.9%;实现利润1.34万亿元,同比增长9.8%;已交税金1.94万亿元,同比增长8.1%。
一、积极支持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是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2009年,中央财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决策部署,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投入和支持,为推动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推动电信企业改革。积极研究落实支持TD-SCDMA、三网融合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参与推进电信企业改革重组,顺利完成资金调拨任务,推动了电信企业的均衡发展。积极参与研究落实中国铁通集团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资产划分有关事项,推进电信体制改革逐步到位。
积极推动电力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收入分配办法、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清退问题等。
支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继续做好分离中央企业办社会职能扫尾工作,通过落实中央财政经费补助基数等政策,推动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普天集团、中国新兴铸管集团、中国南车集团等企业所办公安机构平稳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减轻了企业的社会负担。
继续落实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关闭破产政策。及时审核拨付中央财政破产补助资金63亿元,支持47户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顺利开展破产工作,妥善安置职工11万人;会同安全监察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出台了《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安排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推动地方政府关闭小煤矿。
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积极指导和推进东北地区和中石化等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进一步研究完善试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批复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
二、大力支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和重大技术创新,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2009年是推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一年。在对有关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建立了2009—2010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库;研究提出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范围和重点;制定出台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确定了支持范围,及时审核拨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亿元,对37家中央企业184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支持。
支持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是贯彻落实“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2009年,中央财政初步建立了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库,将67家中央企业908个项目纳入了项目库管理;制定出台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支持范围和重点。同时,拨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5亿元,支持了44家中央企业的150个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中央企业的技术创新。
三、大力支持中央企业“走出去”,推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支持中央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对于推动国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中央财政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及进行海外油气投资给予了重点支持。同时,通过安排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了12家中央企业24个境外投资项目。用好用足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服务,共开立保函760多笔,保函余额高达11亿美元,涉及合同金额近400亿美元。切实发挥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参与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共拨付资金8亿元,支持了530个对外经济合作项目。
充分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企业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外贸发展质量。积极支持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鼓励进口的目录范围和支持重点,对4.18万个进口贴息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筛选。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包括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在内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落实资金5亿元,对服务外包产业给予了支持,推动了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缓解了大学生就业压力。
四、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全方位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发挥中小企业在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促创新方面的突出作用,2009年中央财政全方位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5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担保机构发展。目前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900家担保机构为约8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近4000亿元贷款担保,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专项安排资金30亿元,按因素法分配给各省级财政部门,采取业务奖励、低收费补贴和资本金注入三种方式,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22.4亿元,支持了5300多个技术创新项目,在继续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立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加大了对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等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拨付资金2亿元,对320多家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了补助,提升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业化服务的能力。
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近年来运用财政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有效偿试。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引导基金3.59亿元,通过风险补助、投资保障和阶段参股三种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力地支持了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1.2亿元,结合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支持了1100多个中小企业技改项目,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升了中小企业发展质量,稳定和扩大了就业。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7.8亿元,比上年增长65%,从境外参展、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和人员培训等十个方面,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给予了支持,增强了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五、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缓解财务困难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中央企业发生严重财务危机。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2009年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143.9亿元,向国航、东航、南航,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等12家中央企业注入国家资本金,有效地改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极大地缓解了财务危机,同时有力地支持了东航与南航的重组。
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大力支持中央企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加固提高。拨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39.6亿元,向20户中央企业注入资本金,保障了中央企业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国家电网公司等11家中央企业拨付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2.72亿元,撬动银行贷款近90亿元。
六、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民生促稳定
认真落实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筹集资金167亿元,实际拨付资金140亿元,确保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用好用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1.2亿元,帮助移民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妥善解决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保障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积极支持破产矿山尾矿库闭库安全治理。破产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突出、环保问题严重,亟待加以治理。2009年,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矿山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后遗留的尾矿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闭库治理方案和措施,制定出台了《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暂行办法》,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有色破产矿山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治理任务。
妥善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统一管理的政策,并给予一次性补助约140亿元,彻底解决了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
发布并实施境内证券市场国有股转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明确了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等政策问题,为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政策保障。
七、全面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充分发挥企业快报优势,强化企业总体运行情况分析。改进和完善分析方法,在对月报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同比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了月度间和季度间有关数据的环比分析,以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形势的变化和趋势。加强了对电力、钢铁、汽车、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重点产业的分析监测,除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比较以外,增加了实物量指标的统计分析,更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注重分析与调研相结合,及时召开企业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狠抓企业经济运行季度分析,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重要行业企业运行情况分析,积极提出应对策略。为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重点行业企业的影响,专门建立了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电信、电子、机械装备、汽车、民航、外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系点制度,按月收集上述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研究完成了涉及电力、机械装备制造、民航、外贸进出口、服务外包等行业企业的多份具有较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政策成效重点监测制度,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策成效监测工作的通知》,选择15个省(区、市)7个行业的300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信息监测试点,重点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八、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企业重组中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有关费用的承担原则、预提标准、计算方式、管理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规范企业重组行为、维护职工和国家合法权益;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改革方向、管理原则和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规范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维护收入分配秩序;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对非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捐赠股权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使企业对外捐赠股权行为有章可循,有利于促进企业相关财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参与研究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有效地规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
九、完善评估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评估行业行政监管
全面开展证券业评估资格审批,加强后续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对92家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评估资格的审核工作,有70家评估机构重新获批证券业评估资格,推动了从事证券业评估机构的平稳过渡和规范管理。同时,为加强对证券评估机构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证券评估机构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强从事证券业评估机构的后续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评估制度规范,优化评估机构执业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收费类型、方式、标准等资产评估收费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系统性改革,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和评估行业发展的实际,有利于维护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收益权;制定出台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有利于增强资产评估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依据举报线索,依法对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核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财
(作者为财政部企业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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