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浙江省衢州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不断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和规范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目前财政体制尚不完善,加上现行行政体制仍然延续部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管理模式,使得财政部门事实上难以对政府性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政府性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由于部门之间、项目之间资金没有统筹使用,造成一方面各级财政专户或项目专户存有大量资金冗余,另一方面政府或部门仍在增加负债,财务成本浪费严重。有的部门在项目建设上贪大求全,造成许多项目超投资计划,不仅功能闲置浪费资金,而且也易造成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有的部门以加强某项工作为由,纷纷设置专项资金,而这些专项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性,存在随意性,既有失公平,又无甚效益。对此,只能通过事后绩效评价和审计加以监管,而将绩效评价、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工作尚未真正到位。
二是财政部门作为政府性资金管理的主体地位不巩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一方面受部门利益制约,各部门单位不愿意财政部门过多地参与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深入监...
近几年来,浙江省衢州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不断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和规范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目前财政体制尚不完善,加上现行行政体制仍然延续部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管理模式,使得财政部门事实上难以对政府性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政府性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由于部门之间、项目之间资金没有统筹使用,造成一方面各级财政专户或项目专户存有大量资金冗余,另一方面政府或部门仍在增加负债,财务成本浪费严重。有的部门在项目建设上贪大求全,造成许多项目超投资计划,不仅功能闲置浪费资金,而且也易造成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有的部门以加强某项工作为由,纷纷设置专项资金,而这些专项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性,存在随意性,既有失公平,又无甚效益。对此,只能通过事后绩效评价和审计加以监管,而将绩效评价、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工作尚未真正到位。
二是财政部门作为政府性资金管理的主体地位不巩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一方面受部门利益制约,各部门单位不愿意财政部门过多地参与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深入监管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中央和省财政切块到各条线上的财政资金由中央和省相关部门拨付给市县相关部门,资金的来源主体、来源渠道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不同,且许多资金强调专款专用或要求地方按比例硬性配套(如国债项目配套),地方财政部门对这部分资金无法统筹使用,部门使用这些资金有结余的也一花了之,有缺口的则由地方财政补足。近几年审计部门将审计覆盖范围从原来的预算内资金扩大到全部政府性资金,并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归结为财政问题,财政部门处于权责不一致的被动地位。
三是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的机制欠顺畅。一方面,各级政府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占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比例较低。据省审计部门资料显示,近几年,审计部门审计的市县政府中,一般预算资金加基金预算资金占当年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比例均在1/3以内。国有资本收益、举债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等大量政府性资金尚未纳入预算管理。
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各级审计部门将政府性资金管理纳入财政审计范围,为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营造了氛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可以实现精细化编制,部门单位收支透明度增加,为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创造了条件;燃油税改革后,占很大比例且游离于财政预算之外的养路费等非税收入可以纳入财政管理,为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提供了契机。针对政府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加大财经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财务人员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的同时,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大财政对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力度。将可以纳入财政一般性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逐步纳入一般性预算管理,包括上级财政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资金。扩大建设性预算范围,将以土地出让收益、债务收入为资金来源的项目资金逐步纳入建设性预算,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将财政直接债务、各类政府性投资公司债务、行政事业单位债务一并纳入债务收支计划,并严格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各类资金、基金的预算管理,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预算管理,确保社保基金规范、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要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控制新设专项资金,探索部分专项资金改无偿为有偿使用。可以考虑将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归并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几大类。省财政将各类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年初下达各市县财政,市县财政将之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每类专项资金可以在具体项目之间调剂安排。省级各部门对重点工作和政策性项目完成情况加强督查。如此,既可以增强支持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又可以通过统筹安排减少资金闲置,节约资金成本。同时,可以考虑对工业和服务业专项资金改无偿补助为免息有偿借贷,以增强财政扶持企业政策的可持续性,进一步体现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性,使新增财力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是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增强政府性资金统筹调剂力度。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公益性医疗卫生单位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结合文化体制改革,将新闻、文化事业单位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专户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将其他事业单位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同时,加强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将政府各类资源性收入纳入财政管理,与部门支出脱钩。在全面清产核资基础上,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及经营管理。结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职工技协、各类协会的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专户管理,防止滥发奖金、补贴。
四是整合财政部门内部职能,强化政府性资金监管。按照建立以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体系、以国库集中收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和以绩效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的预算管理体系要求,在现有编制规模前提下,市县财政部门可以考虑整合部分处室职能,形成合力,强化对政府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如绩效评价处与监督检查局合署办公,以增强财政监督力量;综合处与财政票据中心合署办公,以增强非税收入管理力量;国库处与国库支付中心合署办公,以增强国库核算与监管力量;经建处与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合署办公,以增强建设性预算和项目资金管理力量。同时,要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向重点部门(如建设、交通、开发区、教育、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国有投资公司等派遣财政专员制度,以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性资金的全过程监管。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