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
“草根金融”活力初显
小额贷款公司植根于金融机构的最底层,是直接面对“三农”、广大中小企业、社区经济服务的金融组织,故又被称为“草根金融”。它的成立和发展有着扎实的社会基础和广泛的经济活动需求。从社会基础上看,我国的民间借贷从乡村到城市、从农业到工业、从生活到生产、从加工到流通,几乎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和角落,民间融资已经成为发展多元化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活动的需求上看,可以说是小金融、大市场。单从每一个经济活动的需求说,项目也许很小,规模不是很大,但整个市场的需求和潜力却很大,从几年前民间借贷的几千亿元发展到现在几万亿,足见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不可小觑。据笔者调查,山东省枣庄市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主要面向“三农”和涵盖科技型、加工型、服务型、商贸型的小企业提供100万元以下的单笔贷款,有效地满足了中小企业、“三农”的资金需求,填补了以往城市金融的盲点,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及时为区县、农村输血。
利用市场资源,开发市场规模,规范合理运作,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正确选择。根据性质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多项优势。在制度方面,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小额贷款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基本上都是市场化运作,即使有不高于基准贷款利率4倍的限制,这个空间也相当大,不会影响“草根金融”的市场化运作。在信息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经常存在,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草根金融”的借贷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在成本方面,在“草根金融”间的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也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偏低。在效率方面,“草根金融”融资无繁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在风险控制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很强的信用约束,违约率很低。
成长的烦恼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填补了过去城市金融的盲点,并已成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新的“输血”通道。然而,这看似光鲜的成就却难掩小额贷款公司的隐忧。笔者调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两大隐忧让小额贷款公司举步维艰、进退两难。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据笔者调查,枣庄市先后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都不同程度遭遇资金短缺的尴尬。一方面,借贷还业务显得红红火火;另一方面,“只贷不存”令小额贷款公司后院起火,资金频频告急。“无米下锅”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当前最大的“烦恼”。“只贷不存”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也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两家以下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注册资本50%的资金。但事实上,受限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等公民”夹缝求生。小额贷款公司另一个“烦恼”是,现有规定遭遇“身份困惑”,税收负担过重,其生存和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服务业,但性质上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小额贷款公司要负担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企业所得税。以一家注册资本规模为5000万元、可融资规模为250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如果能保持全年85%的资金使用率,按照平均15%的利率,全年利息收入为956万元,需缴纳53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去除120万元的人员成本、130万元的房租、2500万元融资额的年利息133万元,只剩52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还需提取1-3%的坏账准备金,如按1%提取即68万元。照此计算,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可得利润452万元,再扣除25%的所得税113万元,企业最终的净利润仅有339万元,资金年收益率为6.78%。即使按照资金100%的使用率计算,收益率也只有7.8%左右,比传统的制造业还低。
好梦何时圆
今年6月1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暂行规定:合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银监会及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可以转制为村镇银行。这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后,小额贷款公司“升级”村镇银行开始破题。
长期以来只贷不吸储的模式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受限,转制成村镇银行之后,其经营的性质就会发生转变,小额贷款公司将会实现突破性发展,进而为农村金融带来更新鲜的血液。从一定意义上讲,村镇银行会让农村金融机构得到全面提升。
然而,《暂行规定》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二是考虑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要求,规定“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是考虑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要求,规定“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四是考虑支农和服务当地的要求,规定“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及“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五是考虑流动性风险和抵债资产减值风险的要求,规定“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据悉,不仅笔者所在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不符合以上转制条件,就是全国,目前也尚无一家。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时,主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要重新调整,创办者要大幅降低持股比例,把辛苦获得的控制权转交给银行,这显然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总们情非所愿的。
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好梦还一时难圆,还需要更多机制性的突破。一方面,国家应给予更多政策扶持,促使其经营模式尽快成熟,逐步向村镇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在严格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可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杠杆率,并协调银行对一些资质好的公司给予同业拆借优惠利率。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