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重点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即将开展
中央单位“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布置会议8月27日-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将对实行垂直管理的28个中央部门约500户在京外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和部分地方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名单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第一阶段检查情况以及举报情况确定。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检查组重点检查工作情况,促进重点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在9月份组织督导组对重点检查工作进行分片督导。重点检查结束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统一的处理政策,并于10月中旬组织对重大问题集中会审,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此外,对第一阶段已检查但仍有举报的中央单位以及第一阶段未检查的部分中央部委和二级单位继续进行检查。对部分线索特别明确、性质特别严重,且被举报单位所在地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不够重视的,将组织检查组直接对地方被举报单位进行检查。(本刊通讯员)
上海青浦:加强财政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为做好世博会和国庆六十周年期间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计算机使用责任制,与每位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财政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积极落实病毒防范、数据备份、补丁升级、访问控制等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网络设备的预检预修,确保在网设备完好可用,及时解决出现的网络故障;做好财政业务系统和网络应急预案建设,确保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机房和各楼层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三是注重教育培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树立“网络安全无小事、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规操作。(本刊通讯员)
江苏灌南:财政以奖代补建设合格农村幼儿园
今年,江苏省灌南县财政预算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200万元,按照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要求和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全面启动农村幼儿园建设,力争至年底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学前一年达100%,预计全年将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4所、市优质幼儿园10所、省合格幼儿园22所。新建乡镇中心园完成主体工程,并按照6-9班规模建设的,奖励乡镇或学校30-50万元,竣工验收后再奖励20万元。按计划完成乡镇中心园改扩建主体工程的,奖励乡镇或学校20-30万元,竣工验收后再奖励10万元。年内通过“市优质幼儿园”创建验收的奖励乡镇或学校2万元。年内通过“省优质幼儿园”创建验收的学校或乡镇,县政府另奖励10万元。(包能潘国军)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出台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着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强化自身致富本领,实现从政府“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一是发展种养业。低收入农户发展种养业所需的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化肥、农药、小型农机具等都可以申请最高3000元的财政补贴。二是组织带动共同致富。低收入农户可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与农业龙头企业签订产销协议等方式,享受种子种苗、技术、品牌、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带动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合作社、龙头企业可申请获得最高5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参与来料加工项目。低收入农户参与来料加工可按加工收入的10%享受财政补贴。吸纳低收入农户的经纪组织也可申报最高2万元的财政补贴。四是积极转移就业。成功介绍低收入农户转移就业的组织,可申请每人10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就近转移就业的低收入农户可申请加入工程扶贫项目。企业每吸纳1个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可得到3000-4000元的财政补贴。五是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收入。低收入农户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按照林地、水面每亩每年50元,耕地每亩每年300元的标准申请财政补贴。(陈娇暖)
安徽全椒:三大举措强化“法治财政”建设
安徽省全椒县财政局近来出台多项措施,强化全县“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建立约束机制,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健全财政决策机制,对重大的财政支出项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实施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规程,做到预算编制有章可循;预算一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即向社会公开;预算的执行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缴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入库和拨付程序。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政监督约束,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投诉、申诉、控告、检举制度,强化对政府理财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财政执法制度,完善财政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财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惩戒机制。要求各项活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责,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规范化。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