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在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中央确定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社会保障是民生的重要内容,与保增长、扩内需也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稳定居民支出预期,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居民当期和长期消费,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应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切实做好财政社会保障工作,拉动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在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中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项目逐步增加,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但是尚不能较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水平相比更是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放缓、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况下,要将保稳定、保增长放在工作第一位,以人为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国在世界上只是刚刚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国家财力也比较有限。在此背景下,激发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仍然是最主要的任务之一。既要看到发达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大力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也不能忽视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之后因福利制度不可持续而被迫进行调整和改革的教训。因此,必须立足于现阶段实际情况,在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矛盾和问题的同时,综合考虑经济和财政承受能力,稳妥推进,避免超越国情一味冒进。
既要应急事,也要谋长远。在当前经济面临严重困难、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为解决就业岗位不足、低保对象等群体生活困难和消费需求萎靡等问题,我国出台了一些短期应急措施,包括适当提高相关社会保障项目的待遇水平,出台一些临时性的救助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以促进就业等,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经济进一步下滑是非常必要的。各级财政社保部门要注意防止这些应急措施进一步加剧社会保障制度的碎片化,统筹兼顾,周全谋划,争取主动,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继续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以及研究调整社会保险筹资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积极应对眼前问题的同时,也要着眼长远,谋划考虑走出危机后,应对可能出现的新一轮物价上涨对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冲击。要通过积极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将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建设成为维护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的“调节阀”和“稳定器”。
既要政府主导,也要多方参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刺激经济、拉动内需、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对政府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要求会更高,比如出台新的社会保障项目、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设施的投入等。但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包打天下”,政府主导作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既有自己的长处,也有自己的缺陷。只有充分发挥企业、个人以及民间组织等其他主体和市场机制、慈善机制等其他机制的作用,社会保障事业才能够更好更快发展。因此,无论是在当前应对经济困难出台有关的社会保障等措施过程中,还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都应鼓励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种保障机制的作用,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比如,政府对卫生和福利等公共设施的投资补助将民办机构也包括在内,政府在投资建成福利设施后通过托管、租赁、出让等方式实行民营化运作,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一些具体工作尽可能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力量负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