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0 作者:张胜 万小兵 (作者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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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江西省从2002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即培育壮大1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亿元、10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建成100个规模相对集中、市场相对统一的块状或带状生产基地,形成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为推动农业产业化持续快速发展,2008年在“十百千”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即省里重点抓好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个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设区市重点抓好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市、区)重点抓好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十百千”和“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平台,江西省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模式,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为关键,以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贴息、风险补偿、品牌奖励、订单补贴为手段,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做优产品,使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健康、蓬勃发展。
一、实行贷款贴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省财...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江西省从2002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即培育壮大1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亿元、10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建成100个规模相对集中、市场相对统一的块状或带状生产基地,形成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为推动农业产业化持续快速发展,2008年在“十百千”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即省里重点抓好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个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设区市重点抓好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市、区)重点抓好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十百千”和“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平台,江西省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模式,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为关键,以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贴息、风险补偿、品牌奖励、订单补贴为手段,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做优产品,使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健康、蓬勃发展。
一、实行贷款贴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省财政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鼓励企业贷款,运用银行资金做大做强。2002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财政贷款贴息资金1.1亿元,重点扶持亿元以上规模龙头企业,优先发展精深农产品加工型企业。通过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扶持,引导带动了地方财政、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农户等多方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2002年以来,金融部门累计向省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41亿元,各地通过招商引资实际引进资金54亿元。与此同时,各级财政投入扶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也在逐年增加。如南昌市财政2001—2007年每年都无偿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市场建设。多种资金的有效投入,进一步激发了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至2007年底,273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50.5亿元,同比增长20%,新增固定资产26.3亿元;年销售收入达到805亿元,同比增长18%。从企业规模来看,江西省目前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有150家,其中超10亿元的有15家。
二、实行品牌奖励,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培植农产品品牌,江西省财政制定了《江西省农业产业化技术创新及品牌培植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和知名品牌的企业进行奖励。2002年以来,江西省共安排创新和品牌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000万元,奖励对象主要是获得技术创新项目和知名品牌的省级龙头企业(包括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民间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等。2008年,为进一步扩大江西省优质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省财政安排资金1845万元对品牌推介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区域性优势品牌和“双十”企业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广告宣传,省政府主办的优质农产品展销展示摊位补贴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省外、境外设立“江西农产品总汇”的适当补助以及“赣牌”供港农产品品牌培植的补贴。
通过品牌奖励和推介措施,有效地增强了龙头企业创建农产品品牌的意识,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增强了企业产品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如吉安市2007年“以奖代补”项目3个,扶持资金仅30万元,就促使当年龙头企业增加销售收入7365万元,增加利润291.3万元。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带动了农户增收。2007年,全省130家省级龙头企业直接带动289万户农户发展,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1294元。如上高县金农米业集团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共新建合作社24个,登记入社的社员有1.1万户,联系带动本县域内基地面积15万多亩,带动农户2.5万户,占全县农户数的44.2%。合作社社员年人均种粮收入达4200元,人均增收510元。
三、实行信贷奖励,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为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调动金融部门破解贷款难的积极性,江西省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采取了“政府搭桥、社企联动、降低贷款门槛、授信贷款额度、贷还自由”的办法。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500万元,从2007年起,按当年新增涉农项目年末贷款余额的5%付给金融机构,作为风险补偿金。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及时还贷,有计划地控制年末贷款余额,风险补偿金由贷款企业承担3%,财政资金补助2%。
实施信贷风险补偿项目以来,全省风险补偿的贷款授信总规模达11.4亿元,实际贷款达9.3亿元。从实施效果看,授信贷款已凸显出“三大效益”。一是融资效益明显。信用社和农发行的授信签约贷款方式给广大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企业可以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安排经营活动。如江西省首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南昌鄱阳湖裕丰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有段时间正值生产投入期,社员的鱼饲料需要公司调度解决,而公司因周转资金紧张难以足额满足,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合作,南昌县联社给企业授信1000万元,顺利地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授信贷款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在房产、土地作为抵押物不够的情况下,大胆提出以机器设备作抵押,以仓库的原材料作质押等形式。此外,信用社还为企业开通了“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贷时间,切实为企业生产解决后顾之忧。二是经济效益突出。企业融资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授信签约17家企业,至2007年底,新增固定资产1.81亿元,产值23.39亿元,销售收入23.15亿元,利润总额1.745亿元。三是社会效益显著。授信签约贷款不仅使企业经济实力壮大,其带动农户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授信签约企业直接建立基地115个,面积34.3万亩,带动农户22万户,户均增收2710元,招商引资1.09亿元,出口创汇5545万美元,上缴税金9512万元。如峡江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直接带动农户8100户,户均增收1.2万元,上缴税金300万元,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逾4000万元。
四、实行订单补贴,稳定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
为了鼓励龙头企业连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更多的农民为企业提供优质农产品原料,达到企业获利、农民增收的目的,2008年省财政采取“订单补贴”方式,引导龙头企业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订单补贴”项目以与“双十”企业连接的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为范围,以其主推品种、满足企业主要品牌产品的原材料产品为对象,以工商部门登记的入社农户为基本户,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的原材料商品量直接对农户进行订单补贴。订单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按分配计划,逐级拨付到“双十”龙头企业,再由“双十”龙头企业按规定如数转拨到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账上;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订单补贴奖励资金的总额和明细清单必须在办公场所张榜公布,并按资金分配数逐户造册,一式两份,每户必须本人签字认领,不得代领。2008年,207个与农业产业化“双十”企业连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近4万户社员获得了省财政1700万元的订单补贴。
由于订单补贴奖励资金的注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如江西鄱阳湖四海国际水产集团通过订单补贴,在原带动农户2327户的基础上,2008年新增带动农户650户,户均增收480元;企业新增养殖基地6个,增加销售收入5300万元,增加利润580万元,获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 周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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