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一级财政后,如何搞好乡一级财政预算和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完善乡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乡级财政预算会计的特点。建立乡财政是为了充分发挥乡政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筹集和使用资金,发展乡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教福利事业。因此,乡财政既担负着基层财政预算收支的组织管理工作,又担负着乡镇政府自筹资金的筹集和分配的组织管理的任务,后者在乡一级财政中占有重要位置。乡财政工作的双重性决定了乡级财政预算会计除了具有预算会计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1)乡级预算会计既要核算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又要核算乡自有资金等多种经济业务。(2)在核算内容上,一方面要按照核定的收入范围组织预算收入并及时上解,另一方面要按照核定的支出预算向上级领拨经费并按照规定使用,反映国家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领拨和使用全过程。(3)由于乡财政没有设金库,乡财政无论实行哪一种预算管理体制,只能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即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由县财政划拨资金,年终再按体制的规定,由乡与县进行结算。(4)目前的乡预算会计,是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的结合体。乡预算会计就其职能来讲,它除了核算乡一级财政预算收支以外,还有核算单位预算会计的工作内容。因此,乡预算会计既要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集中和和配,又要核算和监督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效果。
二、乡级预算会计的帐务组织。根据乡级预算会计的特点,其帐务组织也应该相应地作如下规定:
(1)分别设置预算内、预算外和乡自有资金三套帐进行核算,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分清收支范围,不得随意截留、挤占、挪用各种资金。
(2)凡是国家的预算收入,收纳后应立即存入“财政存款”户,并通过“预算收入”帐户核算,按期通过“上解支出”帐户全额汇解县财政入库,不能坐支、抵扣;凡是行政事业经费,由县财政根据乡的用款计划按期下拨,乡财政按支出用途、开支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转拨或支用,这些资金分别通过“上级拨款”、“预算支出”、“预算存款”三个帐户进行核算;凡是县级主管部门下拨给乡的专项资金,作为代管资金存入“预算存款”户统一核算,为了分清资金渠道,以“拨入代管款”和“代管款支出”两个帐户分别组织明细核算;凡是预算暂存、预算暂付等往来款项,必须是与行政、事业费有关的,才能使用这个帐户核算。
(3)对国家预算收入,不得记入往来,必须按时足额上解。乡财政应得的分成收入或专项补助,应以“上拨补助收入”帐户核算,年终决算通过“预算结余”帐户反映乡财政的结余情况,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为了核算库存现金业务的需要,在预算内、外以及乡自有资金中,应设置“预算现金”、“预算外现金”和“乡有现金”三个帐户,按照各该现金的收支范围进行核算。但预算收入不能使用现金帐户。
总的来说,现行的乡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属于过度性的体制,会计核算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我认为乡财政收入应按税种来划分,乡级范围内的支出都应由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挂钩,超收分成”,并正式建立乡一级预算和乡总预算会计,使乡财政工作更好地适应四化要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