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来,湖北省钟祥县大柴湖区财管所积极探索、大胆改革支农周转金的管理办法,坚持常放常收,达到了投放时间短、资金周转快、经济效益高的效果。1985年县财政局下拨该所47,000元支农周转金,到当年八月底止,这个所累计投放117,500元,资金周转达到57.2天,24个受援单位(农户)新增产值356,000元,新增利润60,000元。他们的作法是:
一、打破旧的框框,坚持常年投放。历年来,财政支农周转金都是春借秋还,一次性投放,以致不少周转金投不到点子上,用不到关键处。1985年以来,大柴湖区财管所大胆改革,破除了春借秋还的旧框框,根据企业(农户)生产需要和财力情况,实行常年投放,把周转金投放在关键处,用在刀刃上。每次资金投放数额最多不超过二万元,周转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最短不少于二十天。使周转金真正起到周转的作用,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1985年4月中旬以来,该所累计投放支农周转金35笔,共计117,500元,扶持了24个单位(农户),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财管所根据襄东乡中心集建材厂生产经营和资金活动情况,先后四次扶持周转金45,000元,由于周转金用在“火候”上,使建材厂增强了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到1985年8月底,该厂完成产值340,000元,实现税利36,000元,分别比1984年同期增长17.2%、63.6%。
二、坚持调查研究,选准扶持对象。为了确保财政支农周转金放得出、收得回、周转快、效益高,大柴湖区财管所十分注意投放前的可行性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对那些自然资源较好、投资较少、见效较快的项目予以扶持;对那些材料无来源、资金无着落、产品无销路、经济效益差的项目,坚决不予扶持。襄东乡服装厂1985年初申请财政扶持,财管所通过全面的调查,认为该厂发展前途不大,虽然该厂负责人三番五次到所申请,财管所仍坚持没有给予扶持。柴湖镇王营村三组养猪专业户王炳磊,1985年5月中旬申请借款购买长白良种仔猪,财管所接到申请后,所长李琳、农财专管员柴荣堂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发现王炳磊具有三个优势:一是担任过多年的兽医,有一套养殖防治技术;二是修建了十二间猪舍,具备发展养猪的条件;三是与罗汉寺种畜场签订了50头长白肉猪销售合同,生猪销售有保障。于是,财管所帮助解决周转金1,000元。到1985年8月底,王炳磊已交售长白肉猪28头,收入5,957元。
三、坚持“一挂一联”,抓好资金回收。为了抓好周转金的回收工作,1985年以来,大柴湖区财管所采取“一挂一联”的办法抓回收。(1)支农周转金的回收情况与包乡(镇)的财政人员岗位责任制挂钩。按照合同规定时限,每推迟5天扣1分,提前5天奖1分,年终纳入百分考评。这样一来,调动了所内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回收工作的进展,同时也促使包乡财政人员深入受援单位(农户)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红旗乡中干桥运输专业户王家福,1985年8月5日应归还到期借款550元,由于赊帐较多,一度资金比较困难,财管所包管该乡的王汉绪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亲自出面,到红旗、柴湖等地联系,帮助推销大蒜皮两百多斤,使王家福按期归还了到期周转金。(2)联系受援单位(农户)履行合同情况,确定再次享受借用支农周转金的资格。对认真履行合同,讲究信用的单位和农户,可优先再次借用支农周转金;对不认真履行合同的单位和农户,除按照规定加收5‰的延期占用费外,取消其再次享受借用周转金的资格,督促受援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形成有借有还的习惯。这个区财管所由于采取了“一挂一联”的措施,周转金回收工作比较主动,到1985年8月底,当年投放的92,550元的到期周转金已全部收回,还收回以前年度投放的周转金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