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胡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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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辅导《财政基础知识》教材第八章的内容,重点讲述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有关预算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留待《国家预算》学科中讲述。
一、什么是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是确定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财力分配和管理权责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财政分配关系,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适应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财政管理体制,划分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收支范围,明确各自的管理权责。所以,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是处理财政分配中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它反映了我们国家内部全局与局部、宏观与微观的分配关系,体现着中央、地方、部门、单位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分配关系。一个好的财政管理体制,能够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政权机构和经济管理体制,都是按照民主...
本讲辅导《财政基础知识》教材第八章的内容,重点讲述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有关预算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留待《国家预算》学科中讲述。
一、什么是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是确定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财力分配和管理权责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财政分配关系,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适应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财政管理体制,划分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收支范围,明确各自的管理权责。所以,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是处理财政分配中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它反映了我们国家内部全局与局部、宏观与微观的分配关系,体现着中央、地方、部门、单位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分配关系。一个好的财政管理体制,能够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政权机构和经济管理体制,都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一基本原则建立的。
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相互关系中,统一领导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政治上实行中央统一领导,经济上实行计划管理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服从全局利益,地方和局部的利益才能实现。体现在财政管理体制中,有关全局性的财政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财政收支计划必须由中央统一核定;全国性的财政法令和规章制度,也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还必须实行分级管理,因为分级管理有利于各级政府对当地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广泛调动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国家财政收支任务的顺利完成。在财政管理体制中,分级管理主要表现为地方单位有三项职权,一是对本级财政预算和本单位资金的统筹安排调剂权;二是对本地区本单位机动财力的支配使用权;三是对贯彻全国统一财政制度的实施细则、办法的制定权。
(二)与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的原则。财政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与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解放初期,为制止通货膨胀,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需要把国家财权集中到中央,实行中央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1953年,国民经济转入有计划的建设时期,为适应这一客观形势的变化,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这样,既保证了国家主要财力集中用于重点建设,又照顾了地方因地制宜地举办一些必要事业的需要。此后,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管理体制相应作了多次调整,有时集中多一些,有时分权多一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国民经济采取了重大的调整措施,并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980年起,财政管理体制从加强地方权责和搞活企业出发,改变了长期以来“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办法,试行了多种形式的“分灶吃饭”的体制;特别是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的全面推行,为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稳定财政收入,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从1985年起,又实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体制,国家财政收入按税种划分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财政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三大类;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按隶属关系基本维持原来体制规定的范围不变。这个新体制更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财政管理体制,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就是在财政分配中,要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都有适当的财权、财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享有应得的利益。即做到各司其职、各有其权、各负其责,把财力分配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贡献大小以及效益的高低结合起来,更好地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范围
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从广义上讲是由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国家税收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构成的。下边分别作简要介绍。
(一)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权责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范围和责任。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财政管理体制中的其他环节。正确合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对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管理财政的积极性,圆满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国家税收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税法的制定和颁布权、税法解释权、税种开征和停征权、税目增减与税率调整权以及减税免税等项权限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确定和划分。长期以来,上述税收立法和执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地方的管理权限,则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发展,时大时小。从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看,税法的制定和颁布,税种的开征和停征,税目的增减以及税率的调整等关系国家全局的,都是由国务院统一规定。在一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凡停征、免征或开征某一税种,有关涉外征税的豁免,盐税税额的调整、减免,烟、酒、糖、手表等高税产品的减税免税等,均须报财政部批准。个别纳税单位同生产、经营、价格变化需要定期减税免税;工业企业利用“三废”作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乡镇企业的产品税收减免;地方税的减免,税率税额的变更或停征,以及根据中央税法制定具体征税办法等,可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审批。
税收管理体制,主要权限集中在中央、有利于保证国家税收政策法令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给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地方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及时处理征收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纳入国库。合理的税收管理体制,对于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确定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的财力分配和财务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供应管理、基本折旧基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利润分配管理、专项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内容比较广泛。建国以来,国家对国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虽然作过一些改革,但基本上是统收统支,企业创造的纯收入绝大部分上缴,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设备更新、技术革新等方面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供应,企业亏损也由国家财政弥补。这种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同当时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和预算体制相适应的。为了改变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过分集中、统得过死的状况,1979年至1982年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利润留成办法,扩大了企业自主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1983、1984年对国营企业又实行了利改税两步改革,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逐步稳定下来,适应了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基本建设各有关单位之间对建设资金支配和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等。其中心内容是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建国以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长期采取无偿供应的基本建设拨款办法。从1981年起,我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试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1985年全国普遍实行“拨改贷”,这是一种有偿供应基本建设资金的办法,它对于调动各方面管好用好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果具有积极作用。
(五)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是确定国家与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资金支配使用和财务管理权责方面的一项根本制度。它的基本内容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实行主管单位管理、所属单位管理、基层单位管理“三级管理”的前提下,根据事业、行政单位的性质和收支情况,分别采取“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企业化管理”等形式,以正确处理国家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目前,各地推行的“预算包干”,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调动行政事业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是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确定合理的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对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节约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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