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对林业建设十分重视,从财政上给予了多种支持,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一、不断增加发展林业资金。以林业事业费为例,从1952年到1983年,林业事业费由0.42亿元增加到7.4亿元,增长16.8倍,平均每年增长53.61%。这些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林业科研、森林保护、森林调查等事业的发展。
二、为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植树造林,国家财政从1963年起设置了“农村造林补助费”,对农民在荒山荒地植树造林以及育苗、管护森林等,确有经济困难的,都给予一定的支援。此项资金1984年近2亿元。
三、为了确保森林采伐迹地及时得到更新,有计划地培育发展新林,1953年国家就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育林基金,分为“国有林育林基金”和“集体林育林基金”两类,按照木材(竹材)的实际销售和收购量的一定标准提取。“国有林育林基金”,主要用于国有林区采伐迹地更新和林间空地、荒山、荒地造林,以及育林、护林等项费用的支出;“集体林育林基金”,主要用于集体林采伐迹地更新、竹林垦复,以及集体造林、育林和护林,也可用于国营、集体合作造林,扶助农民造林、育苗等项费用的支出。
四、为了使国营林场综...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对林业建设十分重视,从财政上给予了多种支持,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一、不断增加发展林业资金。以林业事业费为例,从1952年到1983年,林业事业费由0.42亿元增加到7.4亿元,增长16.8倍,平均每年增长53.61%。这些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林业科研、森林保护、森林调查等事业的发展。
二、为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植树造林,国家财政从1963年起设置了“农村造林补助费”,对农民在荒山荒地植树造林以及育苗、管护森林等,确有经济困难的,都给予一定的支援。此项资金1984年近2亿元。
三、为了确保森林采伐迹地及时得到更新,有计划地培育发展新林,1953年国家就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育林基金,分为“国有林育林基金”和“集体林育林基金”两类,按照木材(竹材)的实际销售和收购量的一定标准提取。“国有林育林基金”,主要用于国有林区采伐迹地更新和林间空地、荒山、荒地造林,以及育林、护林等项费用的支出;“集体林育林基金”,主要用于集体林采伐迹地更新、竹林垦复,以及集体造林、育林和护林,也可用于国营、集体合作造林,扶助农民造林、育苗等项费用的支出。
四、为了使国营林场综合地、有效地利用木材资源,以增加收入,搞活经济,从1979年起,国家财政专门安排了周转金,以扶持林场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特别是对于那些信守合同,注重经济效果,按时偿还资金的林场,给予积极的支持。
五、支持飞播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为了加速绿化祖国,从1981年起,国家财政安排了“飞播造林试验补助费”,对适宜飞播的地区给予支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振兴我国林业的一次伟大创举。为了使这项运动“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从198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能够提供优质苗木,当前资金又比较困难的国营苗圃,帮助其发展苗木生产,以满足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需要。 (隆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