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探讨如何促进我国林业生产和建设事业的发展,研究森工企业经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如何适应林业生产的特点,最近,我们在黑龙江省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黑龙江林区作了一些调查。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林区,全省森林复盖率为36.2%,现有林地面积2.44亿亩,森林总蓄积15亿立方米。建国以来,黑龙江省林业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到1983年底,仅省森工总局所属森工企业就向国家提供木材3.26亿立方米,积累资金55亿元。近几年,经过调整、改革,该省林业有了进一步发展。但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的影响,林业经营方针严重脱离我国的实际,至今在生产经营上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森林过伐严重,可采资源大量减少。省森工总局所属的40个林业局,与建国初期相比,有林地面积由1,080万亩减少到1,028万亩,森林总蓄积由10.2亿立方米,减少到7.9亿立方米,减少23%。目前,有5个局可采资源基本枯竭,有15个局可维持10年左右,有11个局可维持20年左右,可望永续利用的只有9个局。
二、营林速度缓慢,采育比例严重失调。多年来,省森工总局更新造林每年在170万亩左右徘徊。到目前为止,需要造林和改造的采迹地、宜林荒山荒地、水湿地和低价林还有3,300多万亩。按1983年更新造林180万亩的速度,完成这些任务需18年。如加上新的采伐迹地,所需时间更长。
三、运输紧张,木材大量积压。1984年上半年,全省森工企业木材库存量达242.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51万立方米,许多贮木场库存已达到饱和状态。大量积压,使木材腐烂变质,占用资金大大增加。今年上半年,全省森工企业仅产成品资金就比去年同期多占用4,656万元。牡丹江林管局今年上半年百元产值占用资金46.81元,比去年同期多占用5.16元;定额流动资金周转期为141天,比去年同期延长22天,经济效益大大降低,上半年欠交税利664万元,欠交育林基金和更改资金4,800万元。
如何改变黑龙江林区目前的困难状况,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
一、进一步放宽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速培育森林资源。今年以来,黑龙江林区按照1983年和1984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积极推广桃山林业局开展多种承包的经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他们打破过去单靠国家规定提取育林基金造林的老办法,营业生产采取了国有林分户经营承包、集体承包、联营承包,以及采育双包、苗圃大包干等多种形式,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同时,在国营林场认真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把职工的经济利益同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果联系起来,对根治吃“大锅饭”的弊病,收到了显著效果。今年省森工总局更新造林203万亩,结束了多年来在170万亩左右徘徊的局面,其中各种形式的承包面积占92%。今年不仅造林速度快,而且质量好,造林合格率达到99.7%,比去年提高10.4%。这说明,改革林业经营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承包造林,确是一条花钱少,造林多,加快林业建设的新路子。
在承包过程中,正确确定承包定额是一个主要问题。在这方面,目前普遍存在承包费用(即造一亩林地所花费用)计算偏宽的问题。有些林业局所采取的承包定额还是六十、七十年代的定额,低于当前实际工效太多。应当在坚持“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下,按照平均先进定额加以修订,适当提高工效定额(即一定时间内的造林面积)的标准,降低承包费用。过去计件工资中的某些带有“大锅饭”因素的内容,如走路工资、雨雪休、病伤工资、林区津贴、副食品补贴等,不宜全部计入承包费用。应当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合理调整有关定额,力求基本符合实际。
二、加强育林基金管理,广辟育林资金渠道。目前,育林基金管理偏松,不能做到专款专用,随便扩大使用范围和挪用的情况相当严重。突出的是机构人员过大过多,有相当部分的育林基金被人员机构“吃掉”了。1983年省森工系统育林基金支出1.1亿元,其中人员机构经费支出就有2,860万元,占26%。除森工总局外,省林业厅又另有一套营林生产机构,1983年开支人员机构经费1,189万元。一个省,同是搞营林生产,是否需要自上而下设两套管理机构,铺这么大的摊子,值得研究。据了解,该省穆陵林业局代马沟经营所,最近在改革试点中,行政管理人员由原来的22人减少到17人,减少23%。可见,精简机构,压缩现有人员,是可能的。黑龙江省森工企业有行政人员14,546人,如果也能精减23%,那将可节省一大笔开支,增加发展林业资金。
要采取多种集资形式,增加发展林业的资金。目前,一些地区已经这样做了。如吉林动员军队的力量修建林区公路,把开路所伐下来的木材,给军队作为修路的补偿;贵州省以补偿贸易办法集资,开发林区,将来用木材偿还等等。这都是解决目前林业资金不足的办法,均可借鉴。
另外,现行木材价格仍然偏低,木材价格没有全部包括培育森林的费用,对营林事业和节约用材不利。因此,适当提高木材价格,并把提价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扶持发展林业的基金是十分必要的。至于金融政策如何体现扶持林业短线,发放长期低息贷款,以便加快林业建设,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建议以运定产,适当调减木材产量。黑龙江省林业过度采伐的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中央早就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产量的原则,严格控制采伐量。”为了有利于恢复森林资源,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理应调减木材采伐量。再说,过量采伐,铁路运不出去,积压腐烂,也是很大的浪费。
在调减木材采伐量的同时,可适当增加锯材生产的比重。目前.在国家调拨的木材中,原木比重大,锯材比重小。适当增加锯材比重,既可节省运力(运每方锯材等于1.5方原木),又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逐步改变企业的经济结构。这是振兴林业,克服企业经济困难的重要途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林为主,综合经营,全面开发利用林区资源,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把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开创林业建设的新局面。1983年,全省森工企业多种经营产值达1.5亿元,产值利润率达到10%左右。目前已建各种基地1.232处,种植人参4,322亩,比去年增长48.4%;木耳2,174万椴,比去年增长一倍多;种植黑加仑1.8万亩,比去年增长近一倍。预计1984年产值可达到2.95亿元,比去年增长近一倍,实践证明,大搞多种经营,既可安排多余劳力,创造社会财富,增加企业和职工收入,又可减少企业开支,增加积累,为发展林业提供资金,一举数得,是发展林业的重要途径。
开展对林业资源的综合利用,也是改革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林区采伐、造林、加工后剩余物资丰富,充分利用这个优势,发展综合利用,就能变废为宝。据测算,现在森工企业中“三剩”物资的利用率只有30%,尚有70%未被利用,开展综合利用的潜力很大。当前,发展综合利用,主要是利用现有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掌握市场信息,增加生产门路,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打开流通渠道。要适当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据企业反映,目前存在着上级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状况,如企业对非统配材的自销权较小等,不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亟待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