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的个体工商业户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目前,全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已有3.9万多户,比1978年增加了3.77倍。1980年以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又先后开辟了15处小商品市场,设摊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现有2,000多户。由于个体商贩小商品市场的发展较快,税收的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偷税漏税十分严重。据统计,1983年一季度全市15个小商品市场的成交额为1,971万元,扣除20%左右外地座商和知青免税成交营业额外,应交税款63万余元,但实际征收税款仅14万余元,偷税漏税占77.6%。
1983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下达后,市人民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分管财贸工作的副市长亲自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市场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通知的十条规定,在局领导的主持下,先后召开了两次区税务局长会议,研究和制定了加强市场税收稽征管理的具体办法,四季度,又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必须依法纳税的通告》,对个体户和市场偷税漏税欠税进行了全面清查。这样,个体商贩偷税漏税以及抗税等违法活动大为减少,全市15个小商品市场经过整顿以后,1983年7到11月份实收税款比2到6月份增长3.9倍,并查补偷漏税款66.3万元。
一、整顿纳税纪律,制止偷税漏税
当前,小商品市场设摊经营的个体商贩,大都是新发证的和年轻的商贩,这些人纳税观念淡薄。为了加强市场税收管理,制止偷税漏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于去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管理的通告》,在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水陆交通口子和全市闹市口广泛张贴。同时各区税务分局还先后召开了小商品市场个体户大会,宣读《通告》,讲解国家税收政策,针对违反税法、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通过教育,对端正个体商贩的纳税态度,制止偷税漏税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例如,卢湾区税务分局和区工商局组织了60多人,对柳林路小商品市场个体商贩交纳税款和管理费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掌握偷税漏税情况的基础上,又会同区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体商贩会议,进行政策教育,动员商贩自查申报。在会议中,有的商贩就写纸条交代自己的偷漏税问题.有的还写了检讨书,表示“偷税漏税是触犯国法的,今后保证交纳税款”。据统计,这个市场到1983年8月底,已有143户填写了自查申报表,占现有总户数的90.51%,交代漏税营业额160多万元,应补税款近7万元。四季度,我们在贯彻税务总局《通告》,全面开展清查时,又选择了15个偷税典型案例,印成书面材料发给各区县税务局,动员个体户自查补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在市场上,已逐步形成依法纳税的风气。
二、改进征收办法,堵塞偷税漏税
小商品市场开放初期,商贩经营的仅有三、四十种小零杂件,除少数商贩自产自销少量价值较低的商品外,大多数商贩都以零售小商品为主,经营也比较稳定。1982年下半年以来,小商品市场起了很大的变化,上市商品从原来的三、四十个品种发展到针织品、化纤制品、皮塑制品、饰品、工艺品、玩具等八大类230多个品种;经营方式从高产自销零售业务,转向大量发外加工、批量销售,而且加工对象遍及本市郊县和江苏、浙江一带毗邻省县的个体农民及个体手工业者。原来的征收方法,已显得很不适应。为堵塞漏洞,确保税收收入,我们根据有关文件,对个体户和市场税收的征收管理作了六方面的改进:
1.收入较高的个体户,除了按规定征收工商税外,改为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工商所得税。我局从1983年8月起,对月营业收入超过4,000元的商业贩卖、自产自销个体户;月营业收入超过2,000元的饮食个体户;月收益超过1,000元的修理服务业个体户;取消原来带征所得税办法,改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目前,在小商品市场里按八级征税的有100户左右,占市场个体户的5%以上。这些户,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后,所得税税负虽比原来增加一些,但大多数商贩认为:“多赚钱,多交税,是应该的。”
2.调整知青个体户的免税规定。除了从事修理服务业的知青个体户仍免工商税、所得税一年以外,对从事商业贩卖、自产自销等其他经营业务的,照章征收工商税,限额免征所得税一年(即在免税期间内从事商业贩卖、自产自销的当月营业收入超过4,000元,从事饮食业的当月营业收入超过2,000元,其超过部分要照章征收所得税)。这个措施实行后,有效地堵塞了有的知青户利用免税证明包庇他人进行偷逃税收的漏洞.
3.在征收方法上,对一般中小户,改按月征收为按日查验征收,对重点户,则采取商品进场验证盖章,核实销量,以销定税的方法征收。
4.严格统一发货票的管理。在交通口子加强对商贩出口物品的检查,凡进货无发票或收受不合法凭证造成偷税漏税的,应由进货人负责追交或补交偷漏的税款,并处以50元以下罚金,从而促进了统一发票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落实,为加强征收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5.在进货环节实行代扣税办法。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市从去年11月起,对100多万个体户实行了代扣零售环节工商税的办法,加强了对个体户税收的源泉控制。
6.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制度。我们针对市场征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初步建立健全了纳税登记制度,进销登记制度,发货票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了市场个体户分户纳税清册和户管资料档案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加强专管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促进商贩依法纳税,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恢复税务稽查队,查缉偷税漏税
税务稽查队是我局五十年代一个有力的检查机构,后来,随着对私改造的完成,税务稽查队先后撤消。近年来对小商品市场税收逐步加强了管理.有些商贩则采取场内接头,场外交易的手法进行逃税。1983年5月,根据市财办领导同志提出的“不仅要注意场内交易,更要加强对场外交易的稽查工作”的指示,经过酝酿和调集力量,到7月底止,金市12个区和3个县税务局相继建立了稽查队,共有队员260余人。其主要任务是:对严重偷逃税款的不法商贩进行调查处理;在车站、码头等水陆交通口子,对运销小商品进行检查;配合税务所对市场的税收管理进行突击检查,以及对临时经营工商税的征收管理。
稽查队成立后,到1988年底止,共查处个体户和临商偷税漏税案件1.880起,查补税款14$万余元,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15万元,并根据刑法规定,已将8件严重偷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