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这是国家为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把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所制订的一项重要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条例,对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四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责任制的逐步落实和企业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和加强。但是,成本管理不严,成本核算不实,财经纪律松弛,损失浪费严重的情况,还没有根本扭转。随意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提高费用开支标准,乱挤乱摊成本,侵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从近两年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查出的违纪问题中,约有一半左右是由于成本管理不严、核算不实造成的。这种情况严重地妨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给国家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四化建设,改善企业生产条件和职工的生活条件,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从哪里来?主要来自于国营企业缴纳的税金和利润。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中,这方面的收入占80%以上。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好坏...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这是国家为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把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所制订的一项重要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条例,对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四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责任制的逐步落实和企业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和加强。但是,成本管理不严,成本核算不实,财经纪律松弛,损失浪费严重的情况,还没有根本扭转。随意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提高费用开支标准,乱挤乱摊成本,侵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从近两年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查出的违纪问题中,约有一半左右是由于成本管理不严、核算不实造成的。这种情况严重地妨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给国家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四化建设,改善企业生产条件和职工的生活条件,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从哪里来?主要来自于国营企业缴纳的税金和利润。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中,这方面的收入占80%以上。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我国国营企业的成本费用节约1%,每年就可以增加几十亿元的收入。因此,加强成本管理,是财政经济工作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事情。这次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使我们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管理成本的办法,可以促使企业在成本开支范围上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成本核算上如实反映生产耗费和成果;在成本管理上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努力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为国家积累更多的建设资金的目的。
这次发布的成本管理条例,是在总结执行现行各项成本管理法规的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的。过去,国家对国营企业的成本开支范围作过不少规定,但比较零散。这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国营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商业企业和施工企业的成本开支范围,并强调指出,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都无权改变。为了解决当前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在条例中还具体规定了成本计算的基本准则,以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可靠,确保国家收入不被侵占。
成本管理条例除重申了国家原来有关成本管理办法中的有效内容外,还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有的作了适当的修订和补充。例如,为了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品,条例中把过去规定应由更新改造资金开支的企业为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购置的样品样机和一般测试仪器的费用,改为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这样规定,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科学研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为了加强企业的经济责任,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条例中把原来规定由企业成本或各项专用基金开支的由于企业自身的责任支付的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和罚息等支出,一律改为在企业留用的利润中支付。因为这些支出,主要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一种惩罚,如果允许列入成本,势必相应减少企业的利润,实际上等于国家自己罚自己,不利于促进企业改进自身的工作,不利于增强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责任感。
为了有效地克服目前成本管理工作中的混乱状况,使我国的经济建设事业纳入法治的轨道,成本管理条例强化了国家对企业成本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对需要进行制裁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为五条:即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挤占国家收入;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大量废品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以致提高了成本;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了成本开支。凡犯有上述五种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税收、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不同情况和情节轻重,对企业和直接责任人给以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规定,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反条例,执法犯法,以及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罚。对总会计师或财会人员,明知是违法行为,不抵制又不揭发的,应与违法的直接责任人负同等责任;对违反条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这些规定,对于严肃国家财经纪律,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得以顺利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是财政部门和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应尽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组织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各级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做自觉执行条例的模范。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责任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要帮助企业按照条例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和国家制定的成本核算规程,以及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核算成本。要帮助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各项定额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物资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保证资料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要督促企业做好成本的预测、控制、监督和分析工作,严格考核企业成本降低率,促使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监督,勇于同一切违法的行为作斗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不论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决定的,都要大胆进行揭发、检举。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占便宜,以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还要依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地区特点,制定成本开支范围的补充规定,经财政部审查同意后在所属企业中执行。
贯彻执行成本管理条例,决不仅仅是财政、财务部门的事,需要上下左右共同努力,各个方面密切配合。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都按照条例的规定去做,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一定会有新的提高,我国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状况一定会出现欣欣向荣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