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国家财力的综合平衡,促进四化建设,编制指导性的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势在必行。要将这项工作在全国开展起来,并坚持下去,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现在看得很清楚,就全国来说,预算外资金相当于财政收入的比例,“一五”时期仅为10%,现在达到60%以上,比重很大。如果只管预算内资金,不管预算外资金,等于只管了三分之二的资金,留了很大的缺口。就省、市、自治区来说,预算外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比全国还大,如果省、市、自治区不掌握省里的预算外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就搞不好本省的财力平衡和人、财、物的平衡。因此,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不仅是为中央服务,也是为地方服务。有的同志提出:搞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也不能统收统支,没有多大用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搞这项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把钱都集中到自己手里搞统收统支,而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全面的财力情况,全部资金的来源与去向,以便引导和监督资金的有计划的使用。今后,除了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主要部分用指令性计划外,绝大部分要用指导性计划,如同“一五”时期的间接计划形式一样。要指导,就必须先了解情况。现在要改变一种观念:归我统收统支就积极搞,否则就不积极搞。这种观念已不适合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还要打消一种顾虑:怕你拿走他的,怕“露富”,不愿报数。要明确宣布,搞综合财政信贷计划,掌握预算外资金运用情况,并不改变现行分配政策,不改变所有权和使用权。我们是计划经济,所有单位都有义务向国家报帐,同时接受国家监督和指导。不能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要有法度。解决认识问题,无非是解决有没有必要管、愿不愿意管和让不让管这样几个问题。
其次是要建立起制度,使大家有所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定要包括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和长期计划都要有它。计划指标体系中必须有综合财政信贷计划指标,要制度化。今年要做好以下几件事:第一,要搞一次性普查。现在对预算外资金来源只能做估计,用到哪不清楚。养路费有多少,大体知道;干什么用了不知道。基建计划控制不住,资金渠道很多,造成材料紧张。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赵紫阳总理敲了警钟,要防止旧病复发。一次性普查还是计委牵头,由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四家联合布置,单靠一个部门不行。上报时间定在六月底以前。既然兴师动众,就要收到实效。事先要做好准备工作,考虑周到。第二,要建立经常性的计划统计制度。财政部已经制订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还要建立预算外资金的财务报表,要设计好科目,原始资料才好汇总。经过普查,预算外资金该清理的要清理。必须明确,确定预算外资金范围的权力在国务院,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任意划定。第三,一次性普查完成以后,各地可试编或匡算一下1983年的综合财政信贷计划,1984年一定要正式编制这个计划。1984年的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主要是三部分,即国家预算内、预算外和信贷资金三部分。集体经济资金如果一时搞不清,可缓一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