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鹿县在建立乡政权试点中,在栾庄乡人民政府成立的同时,设置了乡财政助理员。乡财政助理员行政上受乡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财税局领导,负责专管乡的财税工作。
栾庄乡乡财政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税收收入(农业税、契税),按县财政局核定的任务,保证完成;对经费支出,按县财政局核定的定额,包干使用;同时,负责管好用好各项国拨资金。具体任务有八项:一是负责各项支农资金的管理;二是搞好农业税征管工作;三是征收房契税;四是管好乡政府各项经费;五是推销国库券;六是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七是协助税务所征收工商税;八是定期向乡人民代表大会做财政工作报告。 (张济华)